主要内容:副院长敲诈书记,“无辜”受害者早已落马,日前,一桩敲诈案在河南口耳相传:舞钢市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王跃敲诈勒索了舞钢市原市委书记祝义方、漯河市舞阳县委原书记秦建忠等官员共计410万元……今年8月底,王跃因敲诈勒索等罪名获刑11年,而被法院认定为受害者的祝义方和秦建忠,早已先后落马。
流氓有文化,打遍全天下。身为法院副院长的王某虽职权在下,却深谙官道,利用熟知的法律知识和对政府官员的了解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满足自己的私欲,实在是令人不齿的。2008年4月,舞阳县为引进一个企业将舞泉镇双庙村整体搬迁。县政府征用了辛安镇老蔡村180亩耕地用于修建安置房。老蔡村村民蔡国卿一家认为赔偿太少,且政府征地手续不全,拒绝领取补偿款。
蔡的女儿蔡艳芳,当时在平顶山市石龙区工商局工作,四处告状。根据刘国勤后来写给舞阳县公安局的“情况说明”,“蔡艳芳采取向乡镇、委局和省市有关部门发公开信,向县四套班子成员发告状信或发短信等方式,反映我县在拆迁安置居民过程中违规占地问题,并公然敲诈索要260万元巨款。”蔡艳芳的控告信,大致要点如下:舞阳县委书记、县长违反土地法,从中牟利,侵犯群众利益等。
2008年10月17日,刘国勤委托县委办干部到当地公证处公证了蔡艳芳发给秦、刘的32条短信。其中一条短信是这么写的:“不要以为当官就可以随便违法,切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像你们这样的腐败分子坐在书记、县长席上,使国家机器成了腐败分子的工具……”
从公安介入、短信公证这些举动不难判断,秦建忠和刘国勤当时已报警。2008年10月17日,舞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以“涉嫌发送信息干扰正常生活”为由书面传唤蔡艳芳。但是,蔡艳芳当时并没有受到警方处罚,反倒是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舞阳县答应赔偿给她150万元。这150万元中,蔡艳芳拿到40万。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另110万被魏德明和王跃“共同支配”。
2016年7月12日,王跃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在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一审。8月25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王跃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此前,魏德明已被另案审理,也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
蔡艳芳则目前仍在正常上班。“经查,秦建忠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利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之机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使用公车,套取国家资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推进工作进度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漯河市纪委通报称。
从上述两名官员落马时间看,2008年对他们的举报并未发挥作用。他们支付给“敲诈勒索者”的巨款,更暴露出财政专项经费管理的混乱。祝义方称,因为政府无法走账,舞钢市支付给魏德明的260万元是一家叫中加钢铁的私人企业给的,“由中加公司先把钱给魏德明,后来财政以科技经费的名义把这笔钱给了中加公司”。
2013年,时任漯河市政府党组成员的秦建忠在接受警方询问时透露,为了支付蔡艳芳150万元索赔款,当时找一名企业老板借了100万元,让时任新安镇党委书记臧建峰找人借了50万。秦建忠还说,借款一直未还,而且欠条不在债主手里,而是在他们这些借款人手里。
此外,这起所谓的“敲诈勒索案”还暴露出公务员或者公职人员在职经商等问题。南方周末记者调查了解到,以姑姑名义参与舞钢市那块土地竞标的魏德明,是舞钢市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韩斌当时是平顶山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当年与韩斌竞争同一地块者是舞钢市交通局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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