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陆与柴智屏的合约如今也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王大陆坚持要与这柴智屏解约,并透露未来自己会经营公司,并不会借助家里的帮忙,一起来看看这详细内容介绍。
王大陆与经纪人柴智屏合约纠纷一个多月未解,王大陆6日在台北由委任律师胡原龙、友人姚凤群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表示已在4日对柴智屏提出合约关系不存在之诉讼,王大陆方面认为合约已终止,但柴仍坚称效力存在,并且表示:“柴智屏开的条件我无法负担。”对于外传签约华谊,他表示,未来会自己开公司,走自己的路,爸爸并不会出钱相助。
王大陆与柴智屏解约
王大陆在记者会上表示,最好的兄弟、最欣赏的女生都在那,要离开一定有理由,“无法适应谣言、是非,努力调适了三年,最后还是没改变。”他早就想要离开柴智屏公司,却因为担心《我的少女时代》票房而到电影宣传结束后才提出解约。外界认为他离开是忘恩负义,他表示:“如果我拍《少女》没有红,然后离开,还会被说忘恩负义吗?”王大陆一个月没有见到柴,“以后柴姊要找我拍戏,我一定会全力帮忙。”
胡原龙律师出柴智屏在12月2日的签下答应解约的文件,她要求王大陆一次付清3000万台币、限制王大陆转约对象,未来四年要照合约比例抽成,也要求王大陆演出柴智屏出品的三部电影,酬劳一百万人民币,律师表示,演艺契约是委任契约,根据台湾民法549条,委任契约只要当事人之任何一方得随时终止,律师事务所已在12月16 日发存证信函给柴智屏公司,因此王大陆目前是没有合约状态。至于赔偿金额,胡律师表示,解约条件依法律实务判决,法院将参考过去所得决定解约赔偿金额。
外传柴智屏在王大陆接拍《我的少女时代》后曾说:“为什么徐太宇是他?”王大陆说,蛮难过的,曾听说但并没有去求证。对于柴智屏与他的“母子之情”,他仅回应:“柴姐其实很忙。”淡淡回应两人情谊。王大陆亲口承认过去三年多所拿到的酬劳只有一百多万台币。王大陆未来将自立门户开公司,记者会也同时宣告未来可以公开接工作、不透过柴智屏,但他也强调:“今天没有要伤害任何人。”
王大陆与柴智屏之间因为合约的事闹得沸沸扬扬,而当下两人想要和平解决已然是不可能的事了,不知道事态会发展成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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