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桃园担任电子公司作业员的翁姓男子,与女友分手后仍同住一处。但他竟在10天内5次对前女友下药,并趁着前女友昏睡时性侵,甚至还以按摩棒性侵得逞。但前女友愿意原谅他,一二审均将他判刑7年,而高等法院更一审审理后,减轻刑度,改判刑6年6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翁男与前女友同居10余年,情同家人。而本案发生于2007年,翁男当时已经与前女友分手,但两人仍同住一处。没想到翁男竟利用前女友对他的信任,从元旦当天起,在10天内5次在前女友的饮料中加入FM2,让前女友陷入昏睡。等前女友睡着后,翁男开始对前女友性侵,过程还全都录下。前女友之后搬走,越想越不对,一直到2015年才报案,检警除了在翁男的计算机中查扣5段性侵影片,还查出一段也是对前女友下药性侵的影片,只是时间不明。
热2016-11-30
热2017-03-25
热2017-04-19
热2017-03-29
热2017-04-10
热2017-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