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0日上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刘忠林故意杀人一案再审,改判刘忠林无罪。这一天,距离吉林高院再审开庭审理已经2年,距离该院决定再审刘忠林案则有6年多。漫长的等待让刘忠林感叹:“等得特别辛苦。”他出狱已经两年多,被关押的时间超过25年,是近年来公开平反的冤案中失去自由时间最长的蒙冤者。
据悉,刘忠林案发生在1990年。案件发生的前一年,同村一名女子失踪,一年后,村民修河时在河套边挖出怀孕的女尸,警方后来锁定刘忠林为凶手。此案至1994年7月才作出一审判决,刘忠林被认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未经二审,该案即被吉林省高院核准死缓。再审宣判前后,记者一度对话刘忠林。对于迟到的无罪判决,刘忠林本人表现得很平静。他希望早日拿到国家赔偿,这样可以买个房子,结束居无定所,四处漂泊打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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