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北大教授性侵事件进展:受害女生母亲将提起诉讼

2018-04-08 02:21:41作者:lhb来源:未知

原标题:教授沈阳被举报事件,北大南大上师大: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

前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沈阳,被公开举报性侵一名1995级女生,并导致后者于1998年3月自杀。事发第三天,依然引发关注。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注意到,4月6日下午至7日上午,沈阳的前工作单位北京大学,以及现工作单位南京大学、南京大学文学院均先后发布公开声明,对此事进行回应。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均表示,将对师德师风问题严查。南京大学文学院表示,沈阳已不适合继续在南京大学文学院工作,建议其辞职。此外,2017 年7月签署协议引进沈阳的上海师范大学同日发声,表示将终止与沈阳签署的校外兼职教师聘用协议。

▲南京大学教授沈阳。资料图片

“南京大学教授沈阳被举报事件”全回顾

4月5日上午:北大校友发文称老师性侵

北大校友李悠悠在豆瓣发表一篇题为《现南京大学文学语言学系主任、长江学者沈阳教授,女生高岩的死真的与你无关吗?》的文章,实名检举现任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沈阳,曾在1996年任教北京大学中文系期间,对女学生高岩实施性侵,并传播高岩是“神经病”的消息,给其身心造成巨大伤害。

1998年3月11日,21岁的高岩自杀离世。

另有自称北京大学中文系校友在网上转发上述文章,并要求沈阳教授对此事作出回应。

公开资料显示,沈阳1955年12月生于上海,1993年在北京大学获博士学位,现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11年起担任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大学时代的高岩。资料图片

4月5日下午:沈阳回复“欢迎正式举报”

当事人沈阳回复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称,网文中所称与女生发生性关系并致其自杀一事,“当时北大中文系党委和北京海淀警方均有调查和明确结论,根本不存在上述事实”,“上述‘指责’均为恶意诽谤”,“为此我将保留控告的权利”。

沈阳在向南京大学文学院党委的情况说明中称,“愿就有关情况向党委和领导做出说明”。

此外沈阳表示,已向南京大学文学院党委书记刘重喜说明此事,因发文者并非向单位举报,而是网上传播,请单位“在处置相关信息时说明,欢迎发帖者向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正式‘举报’。在调查清楚事实前,不应以个人揣测之辞散布信息”。

▲沈阳做出的回应和说明。 短信截图

4月6日下午:北大称曾对沈阳做出行政处分

北京大学公开回应前北大教授沈阳被指性侵女生,致其自杀一事称,学校立即复核,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经查1998年对沈阳做出过行政处分。

北大官方表示,近日,有校友在网上发文,要求原中文系老师沈阳(2011年已调离北大)对1998年某女同学自杀事件承担责任、作出道歉。对此,学校高度重视,要求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立即复核情况,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北京大学称,经查阅资料,二十年前,即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区分局对这一件事作出事实认定,给出调查结果;1998年7月北京大学对沈阳做出了行政处分。

▲北京大学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说明。微博截图

4月6日晚间:南京大学称成立专门工作组研判

南京大学通过官方微博,对现任南大文学院教授沈阳被举报一事作出回应。

通报中称,从4月5日开始,网络上出现关于沈阳教授有关问题的反映,南京大学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门工作组对此事进行研判,密切关注事件进展”。

南京大学称,将绝不姑息任何师德、师风败坏问题。

▲南京大学教师工作部声明。微博截图

4月7日上午:南大文学院建议沈阳辞去教职

南京大学文学院通过官方网站,回应教授沈阳被举报一事称,对沈阳的人才引进工作存在错误,沈阳已不适合在南大文学院继续工作。

▲南京大学文学院声明。网站截图

4月7日中午:南大文学院前院长称引人失察愿担责

南京大学文学院前院长丁帆向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表示,调入沈阳属引人失察,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丁帆是沈阳调入南京大学文学院时任院长,现已卸任。丁帆称,沈阳教授调入南京大学文学院是自己担任院长期间,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按照人才外调程序就同意直接引进人才,属引人失察,愿意承担全部责任,“本人可以接受任何处分”。此外,丁帆表示,同意并服从南京大学文学院的一切决定。

▲南京大学文学院前院长丁帆所做的说明。 短信截图

4月7日下午:上师大称终止沈阳兼职聘任协议

上海师范大学人事处官方微信发布声明称,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有关师德问题“一票否决”的规定,上海师范大学学术伦理与道德委员会建议并经人事部门讨论决定,从今日(4月7日)起终止2017年7月与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沈阳签订的校外兼职教师聘任协议。

声明称,清明节期间,北京大学校友在网上实名揭发原该校中文系教师沈阳对某女生性侵导致其自杀,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据北京大学2018年4月6日对外公布的“说明”,该校于1998年7月对沈阳已作出行政处分。

该声明提到,上海师范大学始终把“为人师表”作为第一要义,把“厚德”作为师生共同秉承的校训。无论对校内教师还是校外兼职人员,学校都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聘任的首要条件,对于有悖师德者,坚决采取零容忍态度,以维护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校园的文明环境。 4月6日,上师大人事处处长陈昌来曾向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回应称,上海师大一直重视师德师风教育和建设,决不让有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上讲台。

▲上海师范大学学术伦理与道德委员会声明。微信截图

4月7日下午:高岩母亲称将对沈阳提起诉讼

高岩的母亲周树铭接受了多家媒体采访时称,将对沈阳侵犯高岩名誉权提起诉讼。

周树铭回忆,沈阳当年受到北大处分,她也是从高岩同学处听说。

▲4月7日,高岩母亲周树铭接受媒体采访。 实习生 周小琪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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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文学院前后两任院长就沈阳事件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