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公函要求媒体撤稿? 今日头条再引质疑

2018-03-31 12:21:45作者:lhb来源:未知

原标题:今日头条,你那个盖着公章的投诉函是哪里来的?解释下!

今天,今日头条“二跳”发虚假广告的事吵翻了天。小编忽然想起来,今日头条曾拿着政府部门的投诉信让撤稿的事儿,直到今天才算想明白,今日头条有可能拿着伪造的政府部门公函要求媒体撤稿!

2017年7月26日,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了《2017年哈尔滨市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抽检公示》。

2017年7月28日,中国消费者报黑龙江记者站在今日头条上的“黑龙江消费网”头条号上,发了一篇题目为:《哈尔滨:凯宾斯基酒店、正明锦江大酒店等5家游泳场所抽检不合格》的文章。对哈尔滨市卫计委监督抽检中发现的5家游泳场所抽检不合格的新闻进行了报道。

2017年7月29日,今日头条将该文章撤下,给出的原因是“内容不适合收录”。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与今日头条北京总部工作人员联系后,给出的回答让小编也觉得意外:今日头条收到了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投诉函”,投诉要求删除文章。随后发来一份蹊跷的“投诉函”图片。

今日头条传过来的这份“投诉函”,上面盖着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红章,意思是哈尔滨市卫计委向今日头条投诉,让删除上面头条号上的报道稿件。

但是,事情真的如此吗?这份盖着哈尔滨市卫计委的红章的投诉函有没有猫腻?小编的同事向哈尔滨市卫计划委办公室进行了求证。

办公室刘副主任这样说:“今日头条收到的投诉函中表达的内容不符合政府公文形式。此外,投诉函中落款日期是2017年7月29日,当天是星期六,是公休日,机关单位都休假了,一般也不会动用公章。”

刘副主任表示,希望记者调查一下今日头条是如何收到的投诉函。刘副主任在第二次回复的时候再次确认:经过与相关处室核实,2017年7月29日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没有向今日头条发过“投诉函”。

2017年7月31日,小编的黑龙江同事将这种情况反馈给了今日头条北京总部,今日头条北京总部工作人员表示,该“投诉函”不是哈尔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接发给北京总部的,他们会让今日头条黑龙江负责人与网站联系解决此事。

2017年8月1日,今日头条的黑龙江地区也没有任何人与我们联系,多次催问今日头条北京总部调查结果,今日头条北京总部工作人员说,今日头条已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今日头条黑龙江工作人员目前还无法解释此事,如果今日头条黑龙江无法给北京总部一个合理的解释,今日头条北京总部会将已经撤下的文章重新发表。

2017年8月1日19:10分,今日头条北京总部工作人员告知,被撤下的稿件已重新发表,面对追问“投诉函”的由来,今日头条北京总部工作人员始终未给予明确的回复,事情也一直搁浅。

今天,面对今日头条“二跳”发虚假广告的事,小编心里犯起了嘀咕,这蹊跷的撤稿函是哪里来的?看着红红的政府部门公章,小编百思不得其解,可是越看红章越觉得不对。

今天,3月30日,小编决定上网对比一下红章,于是登录哈尔滨市卫计委的网站查找相关文件,还真让小编找到了!来看一下截图:

貌似和之前“投诉函”的公章不一样啊。小编又找出之前今日头条发来的投诉函图片进行了对比,如下图:

如果不是,那问题严重了!今日头条为什么口口声声说是哈尔滨市卫计委向他们投诉,要求删稿。而哈尔滨市卫计委却从来没有发过那样的公函,今日头条的公函哪里来的?

人民网发评论说,众所周知,去年12月,北京网信办严肃要求“今日头条”进行整改,原因是今日头条存在持续传播色情低俗信息、违规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以及标题党等问题。如果说传播色情低俗信息,于法不容,那么发布虚假广告,专攻二三线城市,骗取消费者钱财,同样于法不容,同样性质恶劣。

小编今天也想说,虽然我们对今日头条从哪里来的这份公函一无所知。但是,倘若这份政府文件来源不明,是不是也该给个解释?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