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某互联网科技公司员工仲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使用管理员权限插入代码以修改公司服务器内应用程序的方式,盗取该公司100个比特币,价值数百万元,后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抓获。在承办本案后,海淀检察院科技犯罪检察部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仲某系海淀区某科技公司运维工程师。仲某在进行服务器日常维护时发现服务器内数据异常,有他人试图通过黑客手段入侵公司服务器并尝试盗取该公司比特币。
在排除异常干扰之后,他遂心生歹念,利用管理员权限登录服务器并插入一段代码,从而将公司的100个比特币转移到其在国外网站注册的比特币钱包内。后为消除痕迹躲避追踪,仲某尝试使用了该网站的私密钱包功能,将10枚比特币投入私密钱包内。但该功能后被证实为钓鱼网站,存入的10枚比特币已无法找回。案发后,仲某将剩余90枚比特币退回公司。据被害公司称,100个比特币于2017年9月16日网络交易价值达200余万元人民币。
本案承办人纪敬玲检察官称,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嫌疑人仲某违反国家规定,采用技术手段,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规定,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检察官表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作为一个新兴互联网金融概念,受到人们热炒,央行曾就“虚拟货币”发布风险提示强调:我国尚未发行虚拟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公司发行,更无推广团队,目前市场上的“虚拟货币”均为非法定的虚拟货币。本案系北京市首例比特币被盗案件,虽然难以从法律角度对比特币价值进行定性。但如果超越权限,非法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修改,造成维修等经济损失,也同样会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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