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沙一女警向12年家暴“宣战”:拿到人身保护令,准备离婚
家暴、道歉、家暴……在这样的循环中,彭女士度过了12年。起初女儿年幼,她又希望丈夫能改,便忍了下来。无奈的是,长年的委屈换来的却是变本加厉的殴打,她曾找过亲友规劝,也曾认真沟通,但无济于事。半年前,一份新的工作让她慢慢有了勇气,如今她选择向家暴“宣战”。
“根据你的申请,本院经过审理查明,现向你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月15日上午,彭女士从长沙市天心区法院法官手中接过民事裁定书,此时距离她提出申请还不到24小时。“我感到整个人一下子放松了。”穿着白色运动装的彭女士显得很瘦,她说起自己的家暴经历,语气格外平静。对于这段充满暴力的婚姻,她只希望能平和地画上句号。
彭女士是长沙某派出所的户籍警员,今年33岁的她已足足忍受了近12年的家庭暴力。3月14日,在同事的支持下,彭女士鼓起勇气向法院求助。
考虑到孩子,长期忍受丈夫家暴
3月15日上午11时,彭女士来到天心区法院,从天心区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的工作人员手中,拿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薄薄一页纸,彭女士却捏得很紧。彭女士告诉记者,常年遭受家暴,自己常常整晚睡不着觉,没有了申请前的紧张忐忑,这一刻她感到从未有过的放松。
彭女士的丈夫周某比她大19岁,2004年两人认识并同居。2006年,彭女士生下一个女儿,周某对她的态度开始改变,从最初的辱骂、诋毁慢慢发展到拳打脚踢。彭女士曾想过放弃这段感情,但那时孩子还小,而且每次丈夫动手后都会道歉哄她,心软的她总觉得丈夫会改。
2013年,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丈夫对她的态度越来越恶劣,每次酗酒、打牌后,回到家都会对她辱骂、殴打。“只要沟通不愉快、没有达到他的意愿或要求就会家暴,打耳光、扯头发往墙上撞、拿椅子往身上砸。”彭女士说。
12年没有改变,她害怕女儿受影响
丈夫反复无常的家暴让彭女士有口难言,更让她受不了的是,有时候对她家暴时完全不顾及场合。“甚至当着女儿的面,给女儿留下很重的心理阴影,女儿对他有一种恐惧感,她常常会打电话给我,担心她爸爸会对我做什么。”彭女士说,在朋友面前,丈夫也会辱骂她,不留任何颜面。
“我和丈夫年龄差距大,而且他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内心没有安全感。最开始我认真和他沟通,他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不对,家人也劝过他,但都没有用。”
3月9日,忍受了近12年家庭暴力的彭女士终于爆发了,这一次,她忍无可忍。“他喝醉了酒,掐着我的脖子按在床上打,后来我去医院检查,医生说颈部软组织挫伤,到现在脖子的疼痛还没有任何缓解。”彭女士说,现在女儿大了,她更怕长此以往会对女儿的性格产生影响。于是,彭女士决定向家暴“宣战”。
派出所的工作给了她对抗家暴的勇气
彭女士告诉记者,之前她一直在医院工作,所知道的维权信息非常少。“我知道我应该寻求帮助,可我不知道该找谁,只能让身边的亲人朋友帮忙劝丈夫。”彭女士说,以前想为女儿保留一个完整的家庭,幻想丈夫能改变,12年的委屈换来的却是丈夫变本加厉的伤害。“每一次丈夫打完人都会道歉,以前每次我都会心软。这一次也是一样,他一直发短信给我。”
半年前,彭女士从医院来到派出所工作。尽管私下里,单位领导和同事帮忙调解,丈夫仍然没有改变。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彭女士找到派出所调解室咨询,在这里彭女士第一次了解到“人身安全保护令”。彭女士说,她能来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正是这份派出所的工作,给了她安全感,让她有勇气对抗丈夫的家暴行为。
“我不想再继续这样的生活了,现在想彻底摆脱丈夫,跟他离婚。女儿也大了,相信她会理解我的决定。”彭女士说,让她坚定信心的是女儿,“就算不为自己考虑,我也要替孩子着想,他的家暴行为已经给孩子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我现在带着她搬了出来,这几天她比过去开心多了”。
链接:家暴举证相对困难保护令发放门槛较低
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发给彭女士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裁定禁止周某对彭女士采取辱骂、殴打等方式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裁定自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妇女维权合议庭”庭长童广峰告诉记者,法院对人身安全保护令发放门槛设置得较低。因为家庭暴力大多发生在相对封闭的家庭环境中,举证相对困难,只要可能遭遇家庭暴力都会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一个保护措施,只要里面没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条款,法院发放时会比较宽松。”
童广峰提醒,只要有报警记录、医院的就诊证明或遭受家暴的照片,申请人向法庭承诺不作虚假陈述,法院就会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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