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梦魇 6企业突遭强拆报警无助 警察1小时后赶到

2018-01-08 20:47:57作者:lhb来源:未知

(原标题:凌晨梦魇:广东惠州六企突遭强拆报警无助)

“惠州宏利五金塑胶制品厂有限公司(下称‘宏利公司’) 组织100多人在2017年11月16日凌晨3时左右,包围封锁厂区,断掉电源,把厂区搞得漆黑一片后,再打碎门、窗玻璃,闯进厂房把监控毁掉、控制守厂人员,接着用8台挖掘机对我们6家企业租赁的厂房进行了暴力强拆!”2017年12月15日,广东省惠州市坤鹏彩印有限公司(下称“坤鹏公司”) 业务经理周永胜气愤地告诉《法律与生活》记者。

“这次强拆,是在我们与‘宏利公司’的厂房租赁业务代理公司——惠州市德楚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德楚公司”)的厂房租赁租期没过半、没有任何补偿和安置的情况下进行的。我们多人连续报警,惠州市公安局仲恺高新区分局惠新派出所民警在1个小时后才赶到现场,而派出所距离厂区仅仅三、四公里。我们请民警制止暴行,民警却借口我们双方是合同纠纷而不作为。他们正在损毁我们价值数以千万计的电脑、电视、原材料、机器设备等财物,破坏我们6家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难道其暴行不构成犯罪?”

2017年12月15日,记者看到的被强拆的厂房原址

清晨强拆,公安不作为?

回忆1个月前发生的暴力强拆,“坤鹏公司”、 惠州市德盛新材料制品有限公司(下称“德盛公司”)、 惠州粤中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粤中建公司”)、 惠州华运绿动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绿动公司”)、启德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启德公司”) 、东莞市宇顺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宇顺公司”)等6家企业的负责人黄伟东、杨立笋、杨中明、李松、谢石凤、眭志高等人,依然很激动。

记者安抚了他们后,拿起由这6家企业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了企业公章的投诉材料(题为《惠州仲恺“宏利公司”暴力强拆及仲恺公安分局不作为包庇犯罪嫌疑人的举报函》)仔细阅读,并就相关细节,请相关人员介绍情况。

该材料有这样的表述(篇幅所限,有删减):我们从“德楚公司”租赁了厂房。合法租期没过半就收到了“宏利公司”限期搬迁的通知,称是政府要求必须配合。为顾全大局,止损少事,我们同意8月30日前搬迁。但对方一而再地破坏我们的生产经营,激化矛盾。8月16日,全厂区强制停电,变压器被拆走(拆迁条例严禁停电逼迁)。8月20日,有人夜间打砸办公室,捅烂天花板,砸坏电脑。8月26日,(他们)派人强闯生产车间,强行拆走电线电缆。(我们)很快证实,所谓“政府征收”是谎言和托词,实为企业商业行为!对方预期收益巨大,置给我们造成的巨大损失而不顾,竟不肯给予任何补偿!“宏利公司”在2017年11月16日3点左右,纠集100多社会闲杂人员包围封锁厂区,实施强拆(拆迁条例严禁非工作时间拆迁)!女业主被打伤住院、2员工被控人身自由数小时,至上午8时许,生产车间全被推倒。6家公司的办公和生产设施等大都被埋废墟!据初步统计,6家公司的财物损失接近900万元!生产经营损失达到1200万元之巨!间接损失更无法估量。我们强烈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彻查并追究“宏利公司”故意毁坏财物和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为制止犯罪和保卫财产我们及时报警求助:首个报警电话约在5点20分拨通,但警方约6点20分才到!我们控诉警方严重不作为……受害6家企业于11月16日和17日在惠新派出所做了刑事报案笔录。至12月15日,已是29天,警方仍未立案,犯罪分子仍然逍遥法外。

投诉方称该照片所反映的即强拆人员封锁厂区大门的场景

“11月16日那天3点左右,厂区突然停电。当时,我住在车里看厂子。有‘宏利公司’保安告诉我厂子进贼了,我拿手电筒到厂子门口一看,站了一大溜人,我害怕转身就跑,有人喊‘不许动’,我被他们抓住按倒在地上,手机手电都被抢走。我拼命喊‘救命——救命’,有人对我吼‘再喊就弄死’,接着他捂我的嘴,还有人踹我的肚子。后来,我被他们拖到了门卫室。好几个人控制着我不让走。警察到场后,120救护车也来了,我才获救。”“宇顺公司”的杨清心有余悸地对记者说:“真是太可怕了啊!”

“11月16日4点多,我听到室外有嘈杂的声音。当时,我住在厂里。后来我听到有人喊‘救命’,我拉开窗帘看见有人按着隔壁公司的杨清,是她在喊‘救命’,我看见有人用脚踹她。我立即拨打110报警求救。当时是5点25分。后来‘宏利公司’的人打碎了门、窗的玻璃闯了进来,控制了我,并把我禁锢到了门卫室。”周永胜告诉记者:“后来,杨清也被关到了门卫室。”

“我接到我妻子杨清的电话后,在5点20分报警求救,接着就往厂子奔。赶到了厂子,看见有100多人围住了大门不让进。”“宇顺公司”负责人眭志高对记者说:“6点半左右,惠新派出所的民警才到。惠新派出所距离厂区三、四公里,警察到现场却用了1个小时!我对警察说强拆违法,这是刑事案件,我请警察制止犯罪,警察说要请示领导。违法犯罪行为正在进行,你警察负有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的责任,还请示什么领导?!我继续请警察制止强拆,可没人搭理我。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厂子被毁掉,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我公司的大部分设备被埋在了废墟里!这次强拆给我造成的直接损失高达190多万元!”

“我7点多赶到了厂子,已经进不去了。我问他们拆厂子为什么不通知,可没人搭理我。我不明白在今天怎么还有人敢强拆!”“德盛公司”负责人杨立笋向记者表示:“从租房到强拆,不到一年时间,我们倾家荡产办这个小厂子,投入了100多万元,还没投产就给强拆了,没有补偿安置就给拆了,我们怎么办?”

“我花了100多万元装修,设备也有100多万元,这次暴力强拆把设备全部埋在了里边,给我公司造成的直接损失300多万元!”“坤鹏公司”负责人黄伟东对记者说:“是谁给他们的胆量?!”

“这次暴力强拆给我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有30多万元!”“启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谢石凤向记者表示:“没有任何补偿,我们怎么办?”

谢石凤向记者反映情况

“我和合伙人李常萍到了厂区时,暴力强拆正在进行。我倆想方设法进到了厂子里,却被强拆者连拽带打给弄了出去。惠新派出所的王警官也进到厂子里,同时被他们连拽带推给弄了出来。王警官受到了侮辱很气愤。他告诉我请律师,他的执法记录仪有记录。”“绿动公司”负责人李松悲愤地说:“这次暴力强拆使我们430万元投入打水漂,公司至今还没恢复生产!”

“我们在合法租赁的厂房里被拖了出来,他们还动手打了我们。”李常萍激动地说:“我们请了律师,两次去惠新派出所要调取录像,派出所却不给。当时,王警官不在。”

“我公司的电脑、空调等都埋在了里边,直接损失30多万元。我们去派出所报案,一名警察对我做了询问笔录,但不给我任何法律文书,我冲他要,他不给。我等了1个多月,也没给。”“粤中建公司”负责人杨中明称:“我们6家企业代表去了公安分局,也去了市局反映遭强拆警方不作为的情况,但就是没有任何结果!”

“这次暴力强拆占地,不是搞政府公共建设,而是搞房地产开发,他们不合理补偿就强拆,给我们这6家企业造成的各项损失高达2000多万元,间接损失难以统计,我们一直在维权,但没有结果。”眭志高说:“我们希望公安部门履行职责,尽快立案侦查,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我们希望‘宏利公司’赔偿我们6家企业的损失,我们希望政府能帮助我们尽快恢复生产,因为我们和员工都要生活!”

投诉方称,此为强拆现场之一

仲恺高新区分局:在事件处置过程中始终依法依规

为了核实6家企业所反映的问题,记者于2017年12月15日来到了仲恺高新区分局。办公室的叶同志接待了记者。“接受采访须经市局批准。”得到如此答复的记者,即奔往市局。

市局公关科的袁副科长热情地接待了记者。记者请他联系相关人员,对投诉作出回应。

2017年12月21日,仲恺高新区分局对投诉做出了如下回复(篇幅所限,有删减):

2017年11月16日5时34分,我局惠新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平南和畅西三路2号,厂里进了小偷,被盗情况不详……惠新派出所立即出警,于5时55分赶到现场,了解得知现场系“宏利公司”根据《关于仲恺高新区平南工业区50号小区地块旧厂房进行“三旧”改造项目的批复》对其所属厂房进行拆除,出警人员在了解情况并查看施工方出具的相关文件后,于5时53分向110回复现场未发现盗窃警情,现场是在拆迁。6时12分,报警人重复报警称在上述地点有一女子被打伤,并已通知120;惠新派出所于6时20分到达现场,报警人称受伤女子已被120接走,出警民警找到报警人及施工方“宏利公司”进一步核实情况,了解到该事件系厂房租赁引发的合同纠纷,随后将纠纷情况报告惠环办事处,交由综治部门处理。当日5时至14时期间,涉事双方多次重复报警,惠新派出所均及时到场维持秩序,并协助惠环办事处调处纠纷及告知双方可就合同纠纷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处警后,因现场嘈杂,出警民警回到警车向110报告现场处置情况,不存在坐在车里不处警的问题。另事件处置期间,“绿动公司”负责人李某及其弟弟冲入厂房拆迁现场,曾与“宏利公司”方发生争吵拉扯,民警将双方劝离到安全区域,未发现有业主被社会闲杂人员武力控制的情况。

11月16日、17日,惠新派出所询问了报案的5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并制作询问笔录,并对涉事相关企业人员进行详细的调查,认定该事件属于租赁引起的合同纠纷,于12月16日,将不予立案决定通知上述5家企业。同时,对一名女子反映被殴打情况已于11月16日受理,并做伤情鉴定,案件正在调查中。

综上所述,我局惠新派出所在事件处置过程中始终依法依规,该举报信反映我局不作为包庇犯罪嫌疑人等情况均不属实。

公安当然不能介入民间经济纠纷,但当纠纷一方被暴力强拆,巨额的财物被损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被破坏时,警方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呢?

带着这些疑问,记者在2018年1月2日上午拨打了仲恺该新区分局邹局长的手机。

电话拨通,又迅速地断了。记者随后发了短信,表明身份,并请邹局长给记者回电。

几分钟后,仲恺高新分局公关科的陈主任即给记者打来电话,就记者的上述疑问作出了如下解释:他们是在对自己的厂房进行拆除,且送达了律师函;“德楚公司”与“宏利公司”的合同过期了。

“宏利公司”:未予回应

为了核实6家企业所反映的问题,记者于2017年12月30日拨打了被指率众强拆的“宏利公司”副总经理赵秋雄的手机。

记者请他就6企业所反映他率众暴力强拆的事情作出解释和说明。他自称在外地,记者告诉他如果想对此作出解释和说明,就在2018年1月2日前联系记者。

直至发稿,记者未接到来自“宏利公司”一方的任何回应。

对于发生在惠州的这起强拆事件,本社将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