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变已婚? 南京一女子遭遇结婚难

2018-01-04 15:44:25作者:lhb来源:未知

最近,南京市民王女士和爱人去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民政工作人员发现,王女士户口本上婚姻状态是已婚,不能办理结婚。可是王女士却说,自己根本就没结过婚,是户口登记时弄错了。于是王女士就在民政、公安部门之间来回跑。

变更婚姻状态遭遇难题

今年40岁的王女士和爱人共同生活了20年,一直没有领结婚证。如今他们的女儿都快20岁了,为了办理房产登记,两人决定办下结婚证。可是王女士户口本上的“已婚”状态,却让他们遭遇难题。

网络视频截图

">民政局表示,如果要办结婚照,王女士需要出示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但王女士压根就没领过结婚证,出示不了。民政工作人员建议王女士,先到派出所把户口本上的已婚信息更正为未婚,然后才能领取结婚证。

王女士只好再次找到南京市公安局,户政窗口工作人员表示,民政和公安系统不联网,除非民政部门能出具相关证明,否则无法更改王女士的婚姻信息。

公安民政不联网 核实信息很难吗?

无奈记者又陪同王女士来到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为我们核实了王女士的婚姻登记状况,的确没有婚姻记录。民政工作人员表示,从2015年起,民政部下发通知,明确规定不再对个人开具“单身证明”,但是如果有关单位有特别需要可以发查询公函,民政部门核查后将给予回复。

迈开腿,举举手,听上去很简单。王女士第三次联系了户籍所在地南京市玄武区公安局,对方表示,2004年王女士的户口迁入南京时,户口信息就是已婚状态,本着哪里出错、哪里负责更改的原则,应该由原户口所在地进行核实更正。

王女士只好再次联系当初户籍迁出的宿迁市泗洪当地公安机关,户籍民警依然表示,无法办理,因为王女士的户口已经迁到南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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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政相关部门找了一圈又一圈,皮球推过来又踢过去,王女士更正户口婚姻信息的难题,还是无法解决。

律师认为,对市民提出更正户籍登记信息的申请,公安机关应当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可以予以变更更正。如果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应该书面告知她不予受理的理由。如果王女士对于这个书面的通知不予采纳,那她也可以对于这一块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治“懒政”必须严肃问责

户籍登记时,王女士的家人申报信息有误,固然应该承担责任,但是如今想要更正信息,难道就真的就没有任何办法了吗?不管是南京还是宿迁的公安机关,以及民政部门核实一下王女士的婚姻登记状况其实并不难,难的是谁去核实,谁又去更正?不少行政部门存在“多做多错,不做不会错”的想法,任凭老百姓跑断腿,就是不办事。对于这种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出现的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敷衍塞责等问题,应该建立起完善的问责机制,让“懒政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