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纵火案保姆的律师被行政处罚律师证没了!

2017-12-24 16:24:59作者:lhb来源:未知

今年6月发生的杭州保姆纵火案,前天开庭审理,被告人莫焕晶的辩护人、广东律师党琳山因为管辖权问题没有跟法院达成一致,离庭抗议,导致法庭休庭,案件延期审理,引起社会关注。

广东省司法厅决定对党琳山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行政处罚立案。

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决定行政处罚立案

12月22日,广东省律师协会发布了一份《关于杭州保姆纵火案辩护律师退庭一事的声明》,声明称通过网络媒体了解到杭州保姆纵火案庭审过程中,发生被告人莫某某的辩护人、广东党某某律师退庭一事,对此,广东律师协会高度关注和重视,第一时间委派有关人员赴杭州调查了解情况。

莫焕晶的辩护律师党琳山

声明还称,广东省律师协会一直坚持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同时要求律师在参与诉讼过程中严格遵守庭审纪律。如通过调查发现该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犯,将依法维护其执业权利;如发现该律师在执业过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将按照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法制日报官方网站引述广东省司法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高度重视此事,经过调阅庭审视频、查阅相关记录,结合该案审理法院的司法建议,调查组初步认定,党琳山律师涉嫌在庭审过程中不遵守法庭纪律,未经许可擅自退庭,干扰诉讼正常进行,利用网络炒作案件,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根据《律师法》及律师执业管理相关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决定对他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立案。

党琳山回应:现在没调查组联系我

今天上午,党琳山告诉中国之声,调查组目前没有联系过他,他是通过媒体得到消息。他表示,作为辩护律师,自己的职责不仅是为当事人莫焕晶争取合法权益,还有为社会探究事件完整的原因,他不后悔。

党琳山:“这个,我肯定不会后悔的。这个案子最大的社会意义就是要在庭审的过程当中挖掘出真相,发现这个案子背后物业的问题、消防的问题,还有医疗救援的问题、我们每个人的消防救援意识的问题……只有把这些问题挖掘出来,然后在以后的社会管理中改进,促进社会的进步,这才是这个案子的社会意义。如果这个案子能够公平公正地审理,哪怕这是我办的最后一个案子,我也要竭尽全力去办,我觉得还是值得的。”

党琳山说,他知道事关重大,离庭不是一时冲动,但确实犹豫再三。

党琳山:“不是说是一时冲动,之前是有过这种念头,但这个事情毕竟是非常严重的事情,我一直在犹豫,真的要做出来还是要下很大的决心的。我19号去会见莫焕晶的时候,会见了差不多五个小时,我还是在认真地做开庭的准备,所以才花了那么长时间。”

看守所拒绝党琳山会见莫焕晶

受害者亲属期待半年、全国舆论密切关注的庭审意外中止。杭州中院发布消息说,辩护人党琳山律师无视法庭纪律,不服从审判长指挥,擅自离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莫焕晶辩护,将由被告人另行委托或法院依法指定的辩护人准备辩护,另定日期继续审理此案。党琳山说,尽管莫焕晶表示“只要党律师”,但当天下午,他已经不能再会见莫焕晶。

党琳山:“21号当天下午我去看守所会见的时候,看守所就不让我见了,说是杭州中院有通知,我已经不是莫焕晶的辩护人了。后来没办法,我就走了。”

回应炒作:律师证没有了,出名有什么用?

党琳山介绍,自己1997年考上军校,当过十几年军人,大部分时间在一所军事院校工作,2008年取得律师资格证。近十年来他在律师行业并没有多少名气,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到他代理的案件,绝大部分在基层法院审理,主要分布在广东省内,以涉及民间借贷等经济类纠纷的民事案由居多。这一次退庭引起的关注,让他几天没睡好。

对于有人质疑他是为了炒作,他反问,怎么会冒着失去执业资格的风险去炒作。

党琳山说:“我律师证都没有了,出个这样的名有什么用呢?有的人说,‘哎呀,哥们儿,你终于火了’,我说我这不是火了呀,我这是自焚。我哪里要火呀,我马上就完蛋了。”

业内人士:行政处罚立案是调查的一个步骤

北京理工大学的法学教授徐昕介绍,广东省司法厅的“行政处罚立案”是调查的一个步骤,而不是一个确定的处罚。

徐昕:“对党律师进行调查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因为根据现在的律师管理规则,退庭是涉嫌扰乱法庭秩序,所以党律师确实有可能会面临处罚。党律师可以对他的行为进行申辩,一旦要作出处罚,必须要举行听证会,党律师可以聘请两位代理人,如果最后作出了一个行政处罚,党律师还可以申请复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同时也是执业律师的法学教授徐昕说,党琳山在调取证据、申请证人出庭等环节遇到的困难,在律师的工作中不少见,有人会放弃,有人会再想其它方式,但很少有人最终以离庭来表达抗议。

徐昕:“我们同样面临这样的无奈,是非常多的。还要考虑一个问题,就是党律师他是否有更好的方法来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以及追求真相。所以综合这样的一些因素呢,我个人判断有可能会对他作出处罚,但是我们希望能够从轻,以教育为主。”

党琳山:希望受害人家属可以明白其用意

庭审中止,失去妻子和三个子女的林生斌很失望,对党琳山表示谴责。党琳山就再次表示,希望林生斌可以明白他的用意。

党琳山:“林生斌的遭遇确实非常让人同情,他确实太惨了,包括我对莫焕晶也说过很多次,你这个事情确实把人家害惨了,她也非常后悔。但是从这个刑事审判的严肃性、严谨性来讲,其实这六个月已经非常快了,坚持把这个事情的真相还原出来,包括对林家,包括对整个社会,都是有好处的。”

被告莫焕晶:“任何情况下,都不再委托其他律师”

党琳山在退庭后,莫焕晶面对法官的询问,依然坚持要求继续由党琳山担任自己的辩护律师。虽然法院声明表示,本案将在被告人另行委托辩护人或由法院指定辩护人后重新开庭。但党琳山在自己的新浪微博上发了一张莫焕晶亲笔写下的声明,称“任何情况下,都不再委托其他律师”。

党琳山在微博中附上了一张莫焕晶在12月19号写的声明。

在8月26号,莫焕晶的父亲及其他亲属也写下了另一份声明,称“希望执法部门和广大热心人士尊重,理解支持党琳山律师的工作,我们一致同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解除党琳山律师的委托。”

那么,在被告人不改口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另行指定辩护人吗?

华东检察研究院办公室主任、硕士生导师王晓华认为,辩护权的首要来源是当事人的委托,只有当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且没有辩护人时,法院才能为其指定辩护人。“在本案中,党琳山擅自离庭的做法虽然不妥,但他本人并没有表示拒绝为被告人辩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告人坚持委托其辩护,法院无权解除其委托关系。”

王晓华还表示,从法律上来说,不是只有律师才能担任辩护人,即使党琳山被处以停止执业处罚,他还可以以社会组织委托等身份继续担任辩护人,“但这要看《律师法》有没有限制停止执业期间的律师从事辩护活动。”

长期从事刑事辩护的龙光洪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法院说另外给莫焕晶指定辩护律师为时过早,因为党琳山还没有被处罚,他仍然有资格为莫焕晶辩护,但是法院肯定会让司法部门处罚党琳山,停止他的职业,这个时候,不管莫焕晶想不想换,法院都可以指定其他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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