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月18日)是江歌案庭审的第六天。检方宣布对被告陈世峰求刑20年,并陈述了七点量刑依据。同时,江母律师、辩方律师、陈世峰进行了最后的陈述。
检方宣布对被告陈世峰求刑20年,并陈述了七大量刑意见:
第一点认为陈世峰在行凶过程中是非常的危险,而且行凶方式非常恶劣。致命伤是6.5到8厘米左右,有12处伤口,至少刺了11次左右。
第二点检方给出原因陈世峰杀意极强。
第三点他动机非常自私。首先恐吓刘鑫,之后杀害江歌,而江歌是非常无辜的。
第四点认为引起的后果非常严重。江歌本身是前途无量,而且今后在日本工作。江歌的母亲感到非常悲痛。
第五点陈世峰在行凶过程中是有计划性的。不管从他出发的目的、出发的路程,还是他没使用交通卡、戴着口罩、购买威士忌都是有计划性的行凶。
第六点检方认为要杀害并不是江歌而是刘鑫,为了杀害刘鑫而前往江歌的公寓。如果当时刘鑫没有把门关上的话,或者当时刀本身没有折断的话,刘鑫可能也是被杀害。
第七点陈世峰完全没有反省,并且他的这种做法使得江母备受伤害。陈世峰的道歉非常表面。
不过,根据日本过往案例,通常情况下法官和陪审员会判处更低的处罚,有期徒刑十几年到二十几年之间。目前看来,陈世峰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可能性目前几乎没有了。假如被判无期或者死刑的话,陈世峰方面会继续上告,我们目前看到这种可能性并不大。
陈世峰磕头道歉,江母表示不接受
陈世峰起立用中文进行了被告的最终陈述。法官一再提醒他发言不要太长,之前五天庭审当中陈世峰有时候发言很长。
陈世峰在被告陈述当中,对江歌的母亲再次说声对不起。他说,江歌的母亲,我知道我现在这次的事件已经完全超越了对不起的概念。我知道你一辈子都这样伤心,这是无法愈合的,夺去的是江歌、您和江歌姥姥的三代人的希望。我会尽我个人全部财产去赔偿,我会持续赔偿,直到我生命的最后一天,会寻求支持。
陈世峰最后说在日本发生这样的事件对全体日本国民表示十分抱歉,从逮捕到现在开庭,给人力和物力上也带来了极大的损耗。公众和媒体不仅对这个事件产生兴趣而是要汲取教训,以我为戒。最后对江歌的母亲和日本民众说真的,真的对不起。
陈世峰在发言最终的时候,跪下来向江歌的母亲说非常非常的对不起,并且跪下来向江歌的母亲磕了一个头,这时候江歌的母亲大喊说“我不接受”。对江歌的母亲这句“我不接受”,法官当时并没有发表疑义。陈世峰从地上站起来,面向旁听席和记者席敬了一个礼走回自己的位置。
在检察官进行最终的辩论的时候,陈世峰一直都是闭着眼睛,看着地面,几乎是没有抬头。他在开始进法庭的时候,他就是一直在皱着眉头似乎表情非常沉痛的样子。
陈方律师:刘鑫的证词完全不可信
陈世峰律师也是做了最终的辩论。他认为检方在事实认定上存在非常多的问题,并特意提到几个细节,就是刘鑫的细节。
他认为首先第一个问题是把门关上、把江歌推出去的是刘鑫。他说刘鑫在最后对检方的陈述当中说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这句话本身是刘鑫在供述当中本身有变化,刘鑫的证词完全不可信。
还有一个陈世峰的律师认为刀是由刘鑫准备的,并且是刘鑫把刀递给了江歌。在陈世峰行凶之后,陈世峰律师认为刘鑫从房间走出来,把落到地上的刀柄捡起来,一步之远带回房间洗干净,再走过走廊经过203房间到了楼梯阶梯的位置,把刀柄放在那儿,为了隐藏指纹,隐藏证据。
检方还提到一个内容就是,在刘鑫进行报警的过程当中,第一次报警是0点16分。那时候报警时间有3分钟多,在报警1分37秒左右听到一声悲惨的叫声,陈世峰律师认为当时江歌被杀的瞬间。
另外,陈世峰的律师特别提到一点是在中国征求到450万个签名,完全不应该在判决的时候进行考虑。他说因为这会影响到日本的司法独立,这是中国国内民众情绪而已。
江母:“我请求您当庭把陈世峰无罪释放”
江歌的母亲没有直接出庭作证,江歌的母亲律师替她代读,中心思想就是要求判处陈世峰死刑。庭审现场,江歌的母亲说了两句话,一句是,她对法官喊了一句话,她说,请法官先生当庭把陈世峰无罪释放。这时候我们看到法官先生对她说,你要离开这个房间吗?如果你要发言的话请你出房间,这时候江歌的母亲没有继续发言。另一句话是,最后,陈世峰跪在地上磕头的时候她说“我不接受”。
据悉消息,江歌的母亲方面目前着手准备要求陈世峰方面索赔。因为陈世峰目前是留学生的身份,从他经济能力来看,他在日本财产来看,应该能够赔偿的限度是有限的,但是陈世峰说会尽他毕生的能力进行赔偿。
律师:死刑和无期的可能性相当小,数罪并罚20年比较轻
记者现场采访了江歌母亲的前律师大江律师。
在日本是杀人罪包括三种,一种是死刑;一种是无期徒刑;另外一种是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最高20年。大江律师表示这次整个杀人罪和恐吓罪加在一起数罪并罚20年是比较轻的,实际最终法官判决还会比这个还要再轻一点。
对于遗属方面感情会有多大程度上被考虑在量刑当中这一问题,大江律师认为,虽然遗属量刑的因素,但是检方考虑的是最重要的动机,所以这一次定在20年左右。目前来看死刑和无期的可能性相当的小。
对于陈方辩护律师提出的刘鑫把行凶的刀具洗干净并丢弃的陈述,大江律师说这种说法通常是不可信的。而关于450万签名是否会应该被考虑,他认为署名是法庭以外的东西,这次没有提交到法庭作为证据,因此不能作为量刑和判决的标准。
在日本陪审制度下,最终的量刑是由法官和陪审员,即三男三女6名陪审员最终确定的,过往通常是陪审员和法官做出的最终判决比求刑低一些,当然也有超过求刑的案例,不过非常少见。
至于,江歌案最终会怎样判决?我们还等待明天(12月20日)下午3点法院宣判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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