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庭审第4日陈世峰发言还原事发经过 陈世峰的父母是官员吗

2017-12-16 16:23:00作者:lhb来源:未知

(12月14日)江歌案庭审第四日,陈世峰将答检方提问,以下是陈世峰的陈述。

陈世峰出庭,以下是陈世峰在法庭上的发言。

陈:刘把江歌推出去。刘背包里,可能有刀,拿钥匙时带出了一个东西,但我不确定。

陈:刘把江歌推出去时,说,三叔,你坚持住,我害怕。但我再三回忆,刀到底从哪里来的?发音很相近,可能她把江推出去后说的是,三叔,你接住(刀),我害怕。

陈:当时江歌背对着门,身子夹在门和房间中间。门半开着30厘米左右。刘把江歌推出去了,推的同时,她说,3叔,你接住,我害怕。(江母哭)

陈:我完全确信刘已进屋,江慢慢朝房间走时,江慢慢用右手打开房门,半身在外,半身在里面。准确地说,右半身在外。我拍了江歌肩膀两下。她被吓到了,突然回头,啊地叫了一声。我瞬间用手捂住她的嘴,手又立马缩回来,嘘,示意她安静。

陈世峰答检方提问

案发凶器“刀”是案件的关键

陈世峰主张:江歌拿着刀,主动刺向陈世峰

江歌伤口的照片首次在法庭公开

陈世峰完全否认“刀”是自己带来的

陈世峰表示:自己是出于防卫,无意中刺伤了江歌

关于门铃声响:在警方公布的报警录音中,出现了门铃的声音,但是,陈世峰表示自己没看到江歌按了门铃,而刘鑫也表示,自己没有听到门铃声响。

陈:江突然从手里拿出一把刀,向我的腰刺过来。我用左手去挡她的刀。她把刀又拿到了左手上。换手后,立刻就刺了过来。...我试着把刀夺下来。想把她手掰开。我要是想弄伤她,就直接刺她了,不是吗?我以为可以完全掌控。如果我松手,刀不知会刺到哪里,我不能松手。准备将她手固定在墙上,她反抗,我想夺下来,一瞬间,她也许想把刀挪到别处,也许力气没有了,刀一下子刺到她的喉咙。

另据12月14日陈世峰说:曾在刘鑫包里看到一个东西,觉得是刀 在12月14日上午的庭审中,关于刀到底是从哪来的问题,陈世峰回答说,白天他曾在刘鑫拿钥匙的时候,在她的包里看到过一个东西,当时没看清,后来回想起来,觉得是刀。

陈世峰:刀插在脖子上的伤口上,把刀拔出来,伤口往外冒血沫状的,使劲往流,血流很多,用袖子按住伤口,当时自己很慌乱

陈世峰:想到有人在报警就觉得完蛋了这次彻底完蛋了,如果江歌还活着,肯定需要大量治疗费,父母经济状况不好,把他杀了,自己来承担这个责任

陈世峰回答父母经济状况:没有什么,都已经60多岁了,没有工作、失业,没有经济来源

陈世峰:有想过要逃掉,下决心把江歌杀掉1、2秒的时间

陈世峰回答造成这次事件最关键原因:我觉得我对恋爱、人际关系处理上有很大的问题,如果当时跟刘鑫分开,就不会有这件事情

陈世峰:写过好多次道歉信,但没有提交给法庭;爸爸妈妈给江歌母亲写了道歉信,署名是妈妈的名字;父母想代我向江歌妈妈谢罪

为什么爸妈没来法庭?提到爸爸妈妈时,陈世峰一直在哭泣,父母在住院;因为江歌也没能跟爸妈见最后一面,对不起他们

最后还有什么想说的?陈世峰:想透过法庭,对于事件受害人刘鑫,杀人事件受害人江歌,说一声真的真的对不起,我此生都无法原谅自己,真的真的对不起;特别是对江歌的妈妈,我无法用言语去表达自己的道歉,真的真的对不起

陈:我写过很多次道歉信,但没交给法庭。因为对我来说,这里是我唯一跟江歌母亲见面的机会,我想当面把道歉信递到她手上,想当面跟她说对不起。陈泣不成声,背部发抖。的日本律师也当庭哽咽,一直用手帕擦泪。江母时而点头、摇头、没有太大情绪波动,看前方。

陈:刀刃断掉了,我去拿刀刃,刀柄滑落。我绝对没有把刀柄扔在楼梯上。律师出示警方找到的刀柄照片,陈:和当时的刀柄完全不一样。这把刀柄看起来非常干净。但刀柄当时很滑,应该有很多血。

检方:江歌10月14日曾告诉你,刘鑫怀孕了,你付了10万日元。你和刘鑫确认了吗?

陈:江歌来学校找我,我回家去取了10万日元。没有直接跟刘鑫确认过。

检方:为什么2日夜里你没跟江约好,就直接去她家,要咨询情感问题?

陈:这可能是中日不同的文化。日本人要先约定,我们中国并不需要这样谁去谁家。我不觉得江歌会拒绝我(不让我进屋)。

以上是陈世峰的供词。

不过,关于正在日本东京地方开庭审理的江歌,陈世峰的辩词和刘鑫的证词已经被法官及陪审团全面拒绝,涉及案情细节的判断,将由陪审团根据检方证据体系做出判断:

1、门是谁锁上的?

大内公寓201的门锁,是一个普通的双舌门锁,如果要从门外锁上,必须使用钥匙。而江歌在案发当时,没有机会掏出钥匙锁门。如果刘鑫没有从门内锁闭,门外可以通过转动门把手轻易打开。很显然,门锁必然是刘鑫从屋内锁上的。刘鑫锁门的原因也必然是看到了,或者参与了陈世峰和江歌之间的身体接触后,恐慌之下锁上了房门。那么,刘鑫必然是看到了陈世峰劫持、刺杀江歌的初始过程,然后锁门惊慌报警。

2、门铃是谁按的?

刘鑫否认听到过门铃声,陈世峰也否认曾经按过门铃,但是在警方的报警电话中,确实能够听到持续的门铃声。按门铃的人只有二个,江歌或者陈世峰。江歌在受到陈世峰的劫持或者攻击时,不可能从容的去按压门铃,如果试图向屋内的刘鑫呼救,也不可能按压门铃,并且希望能够发出更大的声响,即使江歌的双手被陈世峰控制,江歌也会采取拍打或者脚踢门扇的方法。而只有陈世峰,不希望发出足以引起周围邻居的动静,而采取按压门铃的方式。显然,持续按压门铃,只有陈世峰。

3、陈世峰究竟是去找谁的?

陈世峰声称是去找江歌聊聊的,如果这个目的属实,那么,陈世峰在门外劫持了江歌之后去,完全应该迅速脱离201室的门前,避免引起屋内刘鑫的发现,而将江歌带离门前,另找场地沟通。根据案发时的所有证据显示,陈世峰在劫持了江歌之后去,仍然在201室门前纠缠,最终杀人。因此,陈世峰的目标,必然是刘鑫。

4、刀是谁的?

陈世峰声称刀具是刘鑫递给江歌的,刘鑫予以否认。陈世峰最初在门外控制了江歌,无论是江歌本人或者刘鑫,都不会意识到陈世峰会行凶杀人,激烈冲突的情形下,刘鑫也没有时间和机会去寻找刀具,更不会有有主观意识用刀具去对抗陈世峰。因此,刀具必然是陈世峰事先带来的。根据警方在实验室查获的刀具包装,或许能够在这个包装盒上找到陈世峰的指纹或者生物痕迹。

5、是否第一刀毙命?

根据现场的痕迹,陈世峰辩护律师声称的第一刀误伤致死的说法,显然是无法成立的。现场的门上和墙上,存在大量刮擦血迹,如果第一刀毙命,江歌倒地,墙面上和门上,只会留下喷溅血迹,而非刮擦血迹。

6、谁清理了现场?

庭审第三天,法官和控方检察官询问了刘鑫,是否在案发后出门过?意味着警方没有在门铃上以及门把手上找到指纹,也即意味着有人在案发后清理过门把手以及门铃按钮。结合刀柄也被清理过的情况,说明案发后有人匆忙清理过现场。二选一,陈世峰和刘鑫。如果是陈世峰清理过门把手、刀柄、门铃按钮,那么陈世峰就不可能将刀柄遗留在现场。那么,最大的可能是刘鑫在警方到达现场之前,匆忙出来清理过门把手和门铃按钮。警方的报警电话录音中刘鑫称“姐姐倒下了,救护车快来",也从侧面证明了刘鑫曾经出门查看了现场。

7、刀刃去哪里了?

陈世峰声称案发后逃离现场的时候,刀柄滑落在现场,刀刃被埋在了一个建筑工地,但警方没有找到。由于刀柄被发现的位置距离现场较远,且被清理过,刀柄比刀刃更加容易携带,陈世峰没有理由只带走刀刃而遗留下刀柄。因此,最大的可能性就是陈世峰并没有带走刀刃,而是被案发后去出门查看现场的刘鑫处理掉了。由于刀柄是塑料材质,难以藏匿,因此擦抹清理后,被远远的扔了出去,而刀刃轻薄,很可能被刘鑫扔进了抽水马桶。

8、案发后陈世峰的异常表现:

案发后,陈世峰逃离现场,叫了出租车并且中途取钱,回到住所处理衣物,回家后扔了沾有血迹的鞋;第二天把裤子、帽子扔在楼下垃圾场。陈世峰处理上述事情表现得极为从容。这显得极为诡异:正常情况下,陈世峰不可能判断在杀害江歌后,屋内的刘鑫毫无察觉,也不会想到是自己所为,陈世峰在逃离现场到时候,意识到刘鑫向警方报案后,警方正在四处缉捕自己。此刻陈世峰应该在逃离现场的过程中,就紧急处理掉相关证据,而且应该意识到警方有可能先于自己到达自己的住所,陈世峰甚至应该不敢回到住所。陈世峰在案发后的一系列从容表现,只能用陈世峰和刘鑫之间,存在着某种默契或者承诺。

9、关于刘鑫:

至此,唯一的悬念,就是刘鑫是否会被日本警方以包庇罪或者伪证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