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有这样的人?”近两天来,漳州市民黄小姐气愤得不行。
19日傍晚,黄小姐在漳州市区碧湖公园里散步时,和另外一名年幼的小女孩,被一只狗咬伤,而狗的主人为了逃避责任,竟然丢下狗狗,自己逃之夭夭。
目前,肇事狗已经被漳州小动物保护中心收留,而龙文公安分局步文派出所已介入调查,全力查找肇事狗的主人。
事发:狗咬伤2人 狗主人却跑了
事发19日傍晚5时许,漳州碧湖公园展览馆附近的游步道上。“当时,一个男的牵着一只大狗,朝我这个方向跑来,大狗突然咬了我的臀部一下。”黄小姐说,她的臀部被咬出了血,裤子都破了个洞。
肇事狗
黄小姐气愤地追了约100米,只见咬人的大狗赖着不走了。此时,男子竟然丢下狗狗,自己跑了。
由于大狗挡在路上,黄小姐不敢往前,只能看着男子钻进路边的一辆小车,逃离了现场。
黄小姐称,这只大狗在咬伤她之前,还咬伤了一个看起来年仅两三岁的小女孩。男子趁家长查看孩子伤情时,拉着狗狗跑了。
受伤的黄小姐与小女孩各自前往医院接受治疗,目前仍处在治疗观察阶段。
进展:狗的主人目前仍未现身
据了解,肇事狗是一只“维罗纳”公犬,属于大型犬类,长相凶猛。目前,被收养在漳州小动物保护中心基地,一直无人认领。
该中心负责人陈先生猜测,这只狗可能是进入了发情期,所以偶尔会显得情绪失控,具有攻击性。“照道理,带这样的大型犬外出散步,应该给狗狗的嘴戴上一个防咬人的口罩。”陈先生说。
而肇事狗的主人,一直未露面。事发后,碧湖公园管理方排查了公园内的相应监控,只看到男子在公园里的几个场景和最后逃亡的方向,无法确定。
龙文警方表示,他们正在全力调查,不过尚需一定时间。在此呼吁群众帮忙寻找这名狗主人,如有人认识这只维罗纳犬的主人,请速与110联系。
调查:“禁宠”警示标志成摆设
在碧湖公园里,许多地方都设有明显的“宠物禁止入内”标志。然而,事实上,这个标志仅仅是一个摆设。
公园设有禁宠标志
公园管理方的一名工作人员承认,尽管碧湖公园不允许市民带宠物狗入内,但是来这里遛狗的市民仍然不在少数,大狗、小狗都有。“如何管得了?”该管理人员称,碧湖公园是一个开放性没有围墙的公园,而且面积太大,根本无法阻止宠物狗的进入。
福建南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赖勇龙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本案中,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理应承担侵权责任,而公园管理方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游客损害,也应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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