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某高校大学生因经商亏损、遭银行催债,为隐瞒父母事实真相,竟然想出“歪点子”触碰法律红线,向警方报假案,称遭人用迷药迷晕,醒来后被女子勒索6万元,以此向父母要钱还款。
报假案
民警询问事件经过,杨某称5月9日晚坐最后一班地铁到双港地铁站,出来后经过下罗新村路口,这时迎面走来一人,自己闻到对方身上有奇怪的异香,随后当场昏倒,等醒来时发现自己在下罗新村一家小旅馆房间的床上,同时有个陌生的女性赤身躺在其床上,后该女子的父亲到房间,要求自己赔偿人民币6万元。
杨某当时没反对,该女子父亲给杨某2天时间筹钱,后约定时间在双港地铁站附近给钱,给完钱后杨某就立即报案。
在对方未限制人身自由的前提下,为什么给钱之前不报案、给了钱之后却到派出所来报案?作为学生的杨某如何筹到这6万元?当民警继续询问杨某这些细节时,杨某均无法回答,民警推测该学生涉嫌报假案。
报假案
随后,民警一方面告知杨某,其所有经过的路段都有监控录像,其所有语言都能调查到其真实性;并向其普及法律知识,让杨某知道报假案的后果;另一方面联合与其同来报案的老师为杨某做心理工作。
最终,杨某承认自己报假案,原因是在和高中同学合伙做生意后亏钱了,但其做生意的5万元钱是通过银行贷款的,现在银行催其还款,其无脸面和自己父母讲清情况要钱,走投无路下,自己便想耍小聪明选择报假案,以达到问自己父母要钱来还款的目的。
考虑到杨某系在校大学生,且民警及时发现未造成严重后果,民警对杨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法律宣传,使杨某清楚了报假案的严重性和法律底线不能碰的忠告,并要求杨某写出深刻检讨,同时希望老师有针对性的对杨某加强管理教育。杨某表示今后一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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