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南郑男子郑某曾因为盗窃多次入狱,但他并未知错就改,而是一错到底,又因盗窃电动车而被判刑1年2个月,并处罚款4000元。
多次盗窃被抓
2016年12月8日早8时许,郑某在汉中市汉台区莲湖路某网吧楼下发现一辆电动车未锁地锁,便将车从台阶上往下推,被车主家人发现并报警,郑某被赶到的民警当场抓获。
据了解,郑某2001年因盗窃被汉中市劳教委决定劳教一年三个月;2004年因盗窃被汉中市劳教委决定劳教二年三个月;2006年因盗窃被汉中市劳教委决定劳教一年三个月;2012年因盗窃罪被洋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16年6月7日刑满释放;2016年12月8日因盗窃被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行政拘留十日;2016年12月18日因涉嫌盗窃罪被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刑事拘留。
多次盗窃被抓
2017年2月20日,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法官寄语:生活拮据不能作为犯罪的借口,安稳的生活要靠自己的勤劳去创造,不能因一时贪念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法不容情。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自己的贵重物品或者车辆一定要保护好,本人不在要锁好,不要图省事给了犯罪分子可趁之机,如遇盗窃立即报警及时的减少损失。
热2017-07-06
热2017-07-24
热2017-12-28
热2017-10-19
热2016-05-18
热2017-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