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被路人踢伤孙某起诉索要医疗费 无证养狗被驳回

2017-09-21 18:31:36作者:lhb来源:未知

认为自家“泰迪犬”被散步路过冯某踢伤,孙某怒而起诉冯某要求赔偿宠物狗检查费、治疗费等共计6869元。9月8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孙某的诉讼请求。

狗被路人踢伤索要医疗费

">孙某在琼中县营根镇某住宅小区居住并饲养一条“泰迪犬”宠物狗。今年6月24日傍晚时分,被告冯某散步经过孙某居住的小区。突然间,有几条狗向冯某跑过来,冯某下意思地跺一下脚。几条狗喊叫着离开了冯某。此时,听到狗叫声的孙某夫妇从自己家走出来,以冯某踢伤其“泰迪犬”为由不让冯某离开。

争执不下,冯某只好与孙某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约定由冯某负责赔偿“泰迪犬”的检查费、医疗费。事后,冯某一直没有向原告孙某作出赔偿。今年8月2日,孙某向琼中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冯某赔偿“泰迪犬”的检查费、骨折治疗费6869元。

养犬登记证

">法院开庭审理查明,原告的“泰迪犬”没有办理饲养登记手续,“泰迪犬”的名称不明确。原告举出的证据不能证明其诉讼请求、主张成立。据此,琼中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孙某诉讼请求。

该案法官说,根据规定,饲养宠物狗必须办理饲养登记、领证手续。同时,动物致人损害,动物饲养人还应承担无过错的严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