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里骂人换来5天拘留 洛阳上演网络版祸从口出

2017-09-18 17:31:27作者:lhb来源:未知

微信群不是现实世界,在群里说话可以口无遮拦,发泄私愤?如果您这么想就错了。这不,涧西区的黎某和同事发生矛盾后,趁着酒劲儿在微信群里对同事进行语言攻击和辱骂,被南昌路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了5天。

微信群辱骂同事 男子被行政拘留

涧西区的黎某和严女士是同事,前不久,两人因琐事发生矛盾,一直没有和解。

一天晚上,喝了酒的黎某趁着酒劲儿,用发送语音和文字的方式,在一个微信群里对严女士进行辱骂。这个微信群里的30多名成员彼此都是同事,严女士也在其中。当天晚上的骂人风波,让不少同事对严女士议论纷纷。

微信骂人被行政拘留

">严女士认为,黎某对自己那些不堪入耳的谩骂和侮辱,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名誉权,在单位同事中产生了极坏的影响。两天后,越想越生气的她报了警。

这样的报警南昌路派出所的民警还是头回接到,该所徐家营工作站的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民警先是调取了当天该微信群的聊天记录,又对微信群里的其他成员进行走访取证。面对找上门的民警,黎某承认了当天辱骂严女士的违法事实。

黎某因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规定,被南昌路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5天。

网络非法外之地 表达意愿要守法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大家在网上交流思想、表达意愿时也要遵纪守法。”南昌路派出所民警说,如今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已成为人们日常社交的一部分,也属于公共场合。利用网络公开辱骂他人、散布诋毁他人的违法违规信息等行为的,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将被处以罚款或行政拘留。

微信骂人换来5天拘留

">河南坤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贾高峰认为,在微信等网络平台发表辱骂他人的言论,如果辱骂的对象是特定的,能够具化为现实中的人,且辱骂的言论能被第三人知悉,该行为可能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等人身权利的,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遇网络诽谤要及时截屏保全证据

贾高峰说,2013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超过5000次,或者被转发次数超过500次的;两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有人触犯了这一标准,等待他的将是更严重的刑罚。

民警提醒,如果发现有人在网上对自己进行辱骂或诽谤,应及时把聊天记录等侵权内容进行截屏保存,并找到在同一网络平台的其他人作证,必要时还可到公证机关对相关证据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