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知名举报人疑遭报复被泼硫酸 右眼失明

2017-09-17 12:25:26作者:lhb来源:未知

广州有举报公车私用的区伯,惠州也有喜欢举报人的“惠阳欧伯”。据《南方都市报》报道,7月8日上午9时50分许,“惠阳欧伯”(真名李建新)驾车外出,在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一工业区人烟稀少路口被人驾车撞停后,遭3男子泼硫酸和刀砍。最终背部大面积烧伤,2根手指被砍断,手腕被砍伤,右眼被砍失明。

男子疑遭报复被泼硫酸

其妻子李贵琼认为,李建新遇袭,是因近2年来经常在网上举报一些公共问题遭到报复。对此,惠阳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一名负责人介绍称,“这件事局里、区里已经高度重视”,惠阳警方已经组织足够警力全力侦查。对于家属怀疑事因举报遭人报复,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正按故意伤害案件处理,“现在既不能说就是什么原因,也不能说不是什么原因”。

广东惠州知名举报人疑遭报复被泼硫酸

李建新今年47岁,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人。南方周末网记者通过检索“惠阳欧伯”在惠州热门论坛西子论坛的相关资料,发现其ID注册于2012年6月29日,自2012年8月4日至今年7月6日共发帖子95个。其中至少8成内容是举报惠阳各类问题,其中最多的是村官贪腐,举报范围还涉及学校滥收费、水库污染等。

李贵琼说,2012年6月,当货车司机的丈夫李建新不再跑车,而是经常在家里上网,在网上反映一些问题。“我跟他说不要管那么多事,他叫我不要管他”,夫妇俩目前的经济来源主要是靠家里的小饭馆。

中纪委:打击报复举报人的问题在个别地方仍有发生,如何更好地鼓励网络举报的同时保护举报人的权益,一直是公众关心的话题。据《人民日报》报道,中央纪委信访室综合信息处副处长邓集珣日前指出,由于相关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措施还不够有力,打击报复举报人的问题在个别地方仍有发生。

据《法制日报》早前报道,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处长李春林认为,多头举报和越级信访是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一个诱因。检察机关是依据“分级负责、归口处理”原则处理信访举报的。由于举报人对此不了解,或者担忧举报的问题得不到重视,往往采取多头举报、越级信访的方式,客观上增大了信访举报办理过程中发生泄露的可能性,进而增加了信访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危险性。

“举报人向检察机关举报违法行为后,不仅仅是检察机关应当为举报人保守秘密,举报人本身也应当加强自我保护。因此,急需加强有关宣传教育,帮助信访举报人了解自我保护措施。”中国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向泽选说。”

李春林补充说,举报人要注意举报的方式方法,不要公开举报,不要随便和他人谈论举报的情况,不要在公共场所用电话询问等方式了解举报线索查处情况,对同一举报内容,应向有管辖权的机关举报,不要多头举报,以免内容泄露或“打草惊蛇”,对举报人和查案工作都很不利。

为切实保障举报人的人身安全,部分地方改进了举报制度。例如,据《检察日报》报道,2012年以来,宁波市检察机关实行了实名举报代号制和单线联系制度。举报人可以自行设置密码,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网络等多种途径举报,与首次受理人员单线联系。对重大举报事项,举报人要求非公开向院领导举报的,或者举报人要求预约时间进行举报的,举报中心将及时安排检察长在约定时间进行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