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由于经济的发展,人口的流动,房价的上涨,群租现象越来越普遍。可以说,群租现象是城市住房供求失衡的表现,它为社会治安带来了不小的隐患,也给社会管理提出了较大的挑战。
群租的表现形式与影响
群租房现象是指房东或直接将住房出租给多位租客,形成多个房屋租赁关系,或租给单位作为职工宿舍,或租给二房东由其进行出租管理,现已成为普遍的城市病,因其信息发布渠道多样、主体多样、人员复杂、流动性强、房屋布局不合理,影响居民正常居住,威胁社会的健康、有序、和谐发展,是亟需解决的社会问题。
群租的社会危害
一是改变房屋结构。从辖区群租房重灾区之一冠南苑现场观察,房屋群租前一般会进行装修分隔,一般按照20平方米一间将一套房屋分隔成若干间,从现场观察,分隔后的房屋大多改变了原设计结构和平面布局,基本上把客厅甚至是厨房、卫生间隔成房间,上下水管网和电路也按照分隔后的房间重新进行铺设。
关于群租房治理的思考
三、深埋火灾隐患。电线乱拉、超负荷用电用气、隔断材料易燃、消防器材缺失等造成群租房的火灾隐患。辖区内老房子众多、租金便宜、生活方便、也是群租房租客的首选。而背街小巷消防通道狭窄,老房子一旦发生火灾容易蔓延,更加深埋群租房的火灾隐患,常熟出租屋纵火案已是一个惨痛教训,虽事发于人为纵火,但在救火的过程中,多少也暴露出消防管理上的缺失。
群租房治理
五、加剧邻里矛盾。群租房租客的人数众多,上下班时间不一致,生活习惯也不同,有些半夜下班回家仍不注意降低声音,易造成噪声扰民;有些直接将电瓶车停放在老新村楼梯口及大院门口等,均影响其他业主日常生活;由于房屋装修分隔不规范,引起楼上楼下水管网滴漏现象时有发生,从而导致邻里纠纷。
几点建议
近几年,以群租为诱因的社会治安案件屡见不鲜,随之带来的群租治理难问题再次突显。针对群租治理问题,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治理:
一是细化管理规范,加大惩处力度。目前,苏州市已有两部相关法律法规,一是2008年发布的《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二是2011年通过的《苏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
虽然在部分条文明确了群租房的范围与处罚,但是仍存在些许不完善之处,建议借鉴上海群租房的相关规定,规定之一是将5种情形定性为群租房,最高可罚10万元:将单位集体宿舍设在住宅小区内;将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出租;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员居住;任一出租房间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任一出租房间的居住人数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公益广告等方式,加强对群租房危害的宣传,鼓励租客正常租房,及时公布举报电话。通过与居民骨干、楼道长等多交流,加深社工对于社区内业主、租户情况的动态化了解程度,在社区内部形成社区认同感与归属感,唤醒居民对传统邻里关系的情感需求。
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属地政府要规范群居信息的收集统计,公安机关要结合社区走访的传统模式,常态化地开展群租房问题专项政策宣传工作,结合“警民恳谈、警方微信微博”,扩大与群众沟通的方式和渠道。定期召开物业、中介、房东和群租人员会议,宣传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公安机关管理群租房屋的方式、方法,以及登记、上报群组房屋的操作流程。
三是合理规划管理,加大公租房供给。通过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借鉴园区经验,由政府牵头大力发展来苏人员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人才公寓。尤其要充分考虑以来苏人员中上班族为主要对象的公共租赁房屋,在土地等资源紧缺的情况下,通过新建、改建、配建、转化、收储等多种渠道筹措公共租赁房源,还要鼓励企业建立“集体宿舍”,切实解决来苏人员的居住问题。这是规范和治理“群租”问题的解决途径之一。
对“群租房”集聚的老城区、城中村,进行合理规划与管理,严格登记、做到管理到室、登记到人,严格按照法规要求配备消防设施、保障安全通道畅通,定期检查。
四是坚持属地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规范和整治“群租”工作,有利于构建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故因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综合治理优势,把规范和整治工作真正落到街道,由区政府或区综治办牵头,确立以“镇街属地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全区统一协调”为原则的群租综合治理模式。
由属地街道负责日常监管,公安、消防、安监、住建、城建等部门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定期开展对违法、违规出租房屋的专项检查,依法严惩群租案件,群租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多个政府部门均有所涉及,需要各部门协同作战。属地居委会还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治理“群租”问题的有效办法,把治理“群租”问题与居民自治、平安创建、文明建设有机结合,推进规范和整治工作。
五是是加强多方自治,形成合力共治。鉴于“群租”对于相邻关系的损害,要充分发挥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管理机构的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居民小区内的“群租”现象,切实把“群租”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初始阶段,业委会、业主大会应积极发挥业主自治的作用,完善业主管理规约,有效规范租赁行为。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委托,加强小区出入管理和动态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要充分发挥居委会的作用,积极倡导小区居民不出租房屋“群租”,积极举报“群租”问题,自觉抵制“群租”行为;加强居民群众的法制教育,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群租”损害相邻关系的问题,营造群防群治“群租”问题的良好氛围。
六是排摸群租信息,夯实信息基础。进行租房信息、房东信息、房客信息等排摸、清理、登记并定期更新、动态化管理,结合政府职能部门、社区社工、基层平台进行网格化管理,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信息网络。与12345、寒山闻钟等举报机制结合,通过信息的梳理和辖区之间的信息共享,打牢信息基础。
以双塔街道为例,可结合自身特色——子城在线,在解决群租房问题上发挥作用,目前已有安家双塔模块,联合苏报智屋打造了安家驿站,为辖区出租房提供了平台,同时,子城在线也在逐步开发更多功能板块,如将群租信息纳入进来,进行网格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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