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婴儿车引热议:是带娃利器还是占路新忧?

2017-09-09 12:04:24作者:lhb来源:未知

共享单车、共享雨伞、共享充电宝乃至共享宝马,“共享”正在构建我们新的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我们看到一个个共享概念在生活中立起来,但也看到在这股共享浪潮中溃不成军的试水者。

共享婴儿车

">而昨天清晨,陈先生打给记者的一个电话无疑又告诉了我们一个新的共享名词:“西湖边有几辆黄色的共享婴儿车,像共享自行车一样,扫一扫二维码,就能推走。”

这些婴儿车会像共享单车一样在杭州扩散吗?这个新的共享衍生品会不会让路面更挤了呢?它的安全性有否保障?

是带娃利器还是占路新忧

这款共享婴儿车的名字叫“笛檬小车”。

根据APP显示的租车信息,报记者跑到上城区东坡路、下城区国都公寓等APP显示有共享婴儿车的地点,但一无所获。

记者打了客服电话,客服表示,“笛檬”此前主要在杭州市上城区西湖沿线,下城区体育公园,滨江区、余杭区个别区域,以及西溪湿地等地投放。客服猜测,部分共享婴儿车可能被居民推回到家中私用了,另一方面,信息显示有可能并不准确。

昨天下午,记者在南山路上遇见一位年轻男士推着共享婴儿车。该男士表示自己蛮喜欢这个共享婴儿车,“因为比较方便,就不用带着自家的婴儿车出来了,随到随租就可以,收费也很便宜。”

记者仔细看了看婴儿车的配置——右侧后轮安装有四位密码锁,跟共享单车小黄车的锁差不多,使用需要手机实名注册认证并且交纳99元押金,用车费用是半小时1元,也可以不缴纳押金,费用是半小时2元。

刘阿姨家住上城区,用过共享婴儿车,她觉得挺好,老两口经常带着孙子出门买菜,菜和孩子都挺重:“有了这车,孩子可以坐一会儿,不肯坐了还可以把菜搁车上。”

市民陈先生一看到这婴儿车,就直摇头:“谁知道它有没有安全隐患。这是给孩子坐的,我不放心,宁可麻烦一些自己带车。”

杨女士带着一岁多的儿子在西湖边散步,因为孩子太小,她说自己暂时不会考虑使用。另一方面,卫生情况也令杨女士有所顾忌。

而从安徽到杭州来旅游的刘先生则觉得,虽然共享婴儿车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性,但会不会让本就人满为患的西湖边更堵呢?

目前处在被“婉拒”的状态

但一个令人尴尬的现实是,目前这批共享婴儿车实际上处于一种被“婉拒”的状态之中。

共享婴儿车

">南山路的保安老陈告诉记者,8月18日凌晨,共享婴儿车在南山路西湖景区范围投放,被当时值通宵班的他发现,当时就被清走。

西湖景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共享婴儿车企业的投放行为属“占道经营”,肯定要清退;另外,在西湖景区,即使进行公益活动,也需要经过审批,遑论商业行为。

无独有偶,10天前,上城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清波门附近也暂扣了几辆共享婴儿车。市容景观管理科马科长告诉钱江晚报记者:“目前,相关企业并没有前来认领。”他表示,清走的原因是这些婴儿车占用了人行道,影响通行。

目前从进驻杭州情况看,共享婴儿车公司的工作人员选择了投放效率比较高的“不进西湖一环、占领西湖二环战术”。共享婴儿车所属公司——笛檬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总监王泉说:“我们不属于共享单车。”婴儿车投放前已取得质量等方面的认证,“我们会继续规范化,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管理,增加人手。”

如有违规投放将一并管理

在杭州最核心的区块如果有共享婴儿车随时借用,从某一方面讲,就好比进了一个超级大的迪斯尼景区(迪斯尼也是有婴儿车可以借用的哦!),对于溜娃的爸妈来说,感觉挺幸福的。

但是,便利的同时,它带来的问题能被处理好吗?

如果在人口密度大的地方,一旦游客未注意到比较“矮小”的共享婴儿车,万一被绊倒,引发“多米诺骨牌”式的混乱,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对此,西湖景区和上城区相关部门表示,已经开始制定黄金周共享单车,包括婴儿车的管理方案,西湖景区除了加派管理人员,还将请9家共享单车企业派出200位工作人员,加强对共享单车的停放等管理工作。

对于共享婴儿车,管理部门表示会与共享单车一视同仁,对于违规投放、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秩序、占用公共资源的行为一并进行管理。

共享婴儿车不能挤占公共空间

浙江工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杭州改革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吴伟强在接受钱江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对共享婴儿车无偿占用公共空间持反对态度。

“企业在未经审批之前就设点布车,零成本占用人行道停放车辆经营,性质与设在道路上的小摊小贩没有本质差异,已明显违反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吴伟强说,许多城市的市容环卫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占道经营,需要临时使用的必须征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共享单车作为一种商业形式,未经审批占用非机动车道是违法占道经营行为,职能部门应该介入整治。

吴伟强表示,从共享单车到共享雨伞,到共享婴儿车都有共同特点,那就是在共享经济名义下,以方便为理由,违法、随意、无偿占用公共空间,已经到了随心所欲的地步,与其形成鲜明对照的却是,管理部门有法不依,面对明显的违法行为畏畏缩缩,以至于不知所措。这样下去,公共秩序到底会走向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