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民众关注的四川师范大学杀人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双方家属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鉴定专家、媒体记者共计二十余人现场旁听了庭审。
川师大杀人案嫌犯
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辩护人分别讯问了被告人,公诉人出示了本案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指控证据。辩护人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代理人进行了质证。法庭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通知鉴定人出庭,通过视频连线方式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鉴定人就其鉴定资质、鉴定程序、鉴定依据等进行说明。
川师大杀人案嫌犯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代理人提出被告人滕某威胁同学报警,在抓捕现场与民警对峙几分钟,不应当认定为自首。滕某作案时意识清醒,目标明确,有预谋,应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请求对其从重处罚。
因被害人芦某某生母所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没有明确的赔偿数额,不符合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本案的民事部分择日再审。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据悉,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前,召开了庭前会议,主要就指控证据、事实和量刑情节征求各方的意见。各方均不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对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同时会上还确定了鉴定人出庭等程序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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