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不一般”的离婚官司:一男子长期遭妻子家暴,起诉到法院离婚。因为和这个妻子在一起,每天都要遭受她的殴打和辱骂,作为一个男人简直忍受不了,再也不想过这种窝囊的生活了。
男子遭妻子家暴要求离婚
在一个家庭里,其实夫妻之间吵吵架斗斗嘴是很正常的,都说床头打架床尾和,可是这对夫妻就很不一般了。男人总是受女人欺负,犹如家里养了一条母夜叉,真是恐怖!
张先生说:“我经常被妻子家暴,两口子根本没有和好的可能,实在忍不下去了。并且夫妻俩已经在2年前就分居了,已经没有一点夫妻情分。” 于是,张先生以妻子经常对他家暴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他不争孩子的抚养权,也不争财产,只要求离婚即可。
男子长期遭妻子暴力殴打求离婚
法庭上,何女士却坚决不肯离婚。她说,丈夫就是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而捏造事实来诬陷自己,她并不像丈夫说的那样不堪,而是一个循规蹈矩的本分女人。他们也并没有分居,夫妻感情依然存在。何女士还特别强调,丈夫先前结过一次婚,有个10岁的孩子。在这次婚姻中生的孩子也才7岁,看在两个孩子年幼的份上,她希望丈夫慎重考虑一下,毕竟离婚对孩子的成长不利。
五华法院审理认为:张先生和何女士自由恋爱,结婚7年,婚姻基础较好,虽然婚后为一些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夫妻关系紧张,但并不是原则性问题,是可以调和的矛盾。只要双方共同努力,继续维系现有的婚姻家庭关系是有可能的,离婚不应该成为双方回避和推托问题的方式、方法,他们夫妻感情并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确已破裂”的程度。于是,五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张先生离婚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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