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无人机“禁飞令”本月起实施 飞行申报细则尚不明确

2017-08-07 19:09:49作者:lhb来源:未知

从本月起,广东省实施了新的无人机管理规定,城市中心区绝大部分被纳入禁飞范围。未获准的飞行行为,将根据情节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依据广东省公安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机场净空保护区以及交通工具运行沿线、区域;党政机关、供水供电等重点单位、设施;大型活动场所、广场、公园、景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这三类区域被划定为禁飞区,几乎涵盖了城市中心区绝大部分区域。与之前的禁飞规定相比,此次《通告》对禁飞区域的划分更加明确,公民聚居区、车站、码头、港口等区域都被划进禁飞名单。

广州市天河区是广东省无人机管理试点区,也是无人机管控的重点区域,在该区内有不少城市标志性景观,因此大部分地区都属于禁飞区。新规实施前,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一到六月份,在天河区飞行无人机的数量达到了四万架次,安全隐患问题日益严峻。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无人机管理试点办公室 吴毅:它周边的信号干扰或是它空域区域的复杂性,都决定了无人机的使用有可能造成风险,特别是坠落伤害或是它拍摄过程中造成一些侵权的行为。

据了解,新规从8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三年。违规者将根据情节受到不同程度处罚,严重者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因现场勘察、施工作业、航空拍摄等工作需要,需要在禁飞区域飞行无人机,须按规定提前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作业。除了执法现场采取措施外,公安机关也通过与无人机生产厂家加强沟通合作,建立安全技术标准,以此推进无人机飞行监管工作。

吴毅:我们有相应的反制设备,一个是驱离,另外就是定位、查找到使用者,无人机只是一样工具,而使用人的使用行为是受到法律法规的监管的。无论无人机使用的程度达到如何,这种行为是不应该触犯到法律法规这一条红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