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7个人的单位,竟有11人贪腐)
贵州省纪委通报了一则“窝案”的问责情况。
这个窝案发生在一个县的扶贫办,案件前后跨度长达4年。这个案子共涉及党员干部11人,银行工作人员1人,企业员工8人。案子发生后,当地党政一把手被约谈,一个副县长被处分、并被组织调整。
政知圈发现,这个案子在今年6月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的一篇文章《扶贫办惊现“一窝鼠”》中曾被披露:一个基层扶贫办主任带领扶贫办11人一起走上贪腐路的事情,一个27人的扶贫办,2名原任领导、6名现任领导和3名中层业务骨干都牵涉其中。
△《中国纪检监察报》
这次的官方通报中,是这么说的:
2012年4月至2016年5月,玉屏县扶贫办原主任简光禄,多次授意安排本单位相关人员以收取“工作经费”为名,向申请信贷扶贫贴息资金企业及个人收取“工作经费”,私设“小金库”,并用于违规发放职工福利和与部分人员私分。
县扶贫办对企业申请贴息贷款的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致使8家企业与银行工作人员勾结,套取贴息资金。
涉及县扶贫办党员干部11人、银行工作人员1人、企业8家,累计收缴违纪资金378万余元。
简光禄和县扶贫办原副主任向辉等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除了这些人外,玉屏县的党政一把手也被市纪委约谈。县政府原党组成员、分管扶贫开发工作的副县长罗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组织调整。
还有县扶贫办前后两任纪检组长柏先杰、吴本松,这二人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留党察看一年及行政降级处分。
窝案是怎么发生的?在之前的报道中,也有所提及——
先看主任简光禄。
在申请扶贫项目资金过程中,他关照了6个企业,获取27.6万“好处费”。
他安排下属暗箱操作,违规向获得扶贫贷款贴息的企业、产业扶持发展项目实施单位和个人收取资金共850.8万,纳入“小金库”,与班子成员及个别中层干部进行私分,自己从中分得20万元。
再来看副主任向辉。
他以10万元资金入股某企业,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企业获取高额项目扶贫补助资金。2016年1月获取30万元利润。
“小金库”中的钱,还被谁分了?
扶贫办副主任罗厚刚和雷飞从小金库中分了5万
纪检组长吴本松、原副主任田维宽和原纪检组长柏先杰分别从小金库中分了7万
扶贫办副主任科员徐东收受申报扶贫贷款贴息企业老板的“好处费”,从小金库中“捞到”8万
多说一句,因为徐东玩忽职守,对项目审核不严,导致该县某企业以虚假银行贷款资料骗取国家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05万元。
贵州扶贫窝案不是孤例。
2016年4月,《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了贵州省铜仁市纪委打击扶贫领域窝案的情况,其中:
沿河县窝案串案,从分管副县长到县扶贫办再到乡镇扶贫办8人涉案,县扶贫办班子成员“全军覆没”
江口县窝案串案,从分管副县长到县扶贫办7人涉案,包括扶贫办纪检组长在内的扶贫办班子成员全部被处理,其中3人被判刑
松桃县窝案串案牵涉扶贫系统、财政系统、林业系统等多个系统,10人涉案,5人被判刑
△ 沿河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黄勇庭审现场
△江口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杨胜美、扶贫办原主任李江华等人庭审现场
这些案例中,个人违纪金额超100万元的1人,50万元至100万元的3人,10万元至50万元的10人。
这些人是怎么违纪的?
比如,沿河县谯家镇扶贫办原主任,以核桃苗成活率不高为由,截留农户刘某管护费3000元,以借为名索要农户谢某好处费5000元。再比如,德江县扶贫办原主任朱黔中,安排人通过虚开化肥款等方式套取7.6万元核桃项目款,给38名干部职工发加班费。
这种“扶贫窝案”,在全国也不是首次。
比如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就曾发生特大扶贫系列腐败案,扶贫款“扶倒”了10个扶贫官员。当时媒体称,该案“首次揭开了扶贫领域的犯罪黑幕”。
报道称,2012年,检察院根据举报,对原巴彦淖尔市扶贫办主任郭某某立案侦查。他担任巴彦淖尔市扶贫办主任期间,公然将贪污的黑手伸向下拨的扶贫项目资金,且涉案数额巨大。
这个郭某某,从2008年担任扶贫办主任到2011年卸任,与扶贫办副主任、计财科长、项目科长、主任科员等共同贪污扶贫项目资金162万元,个人贪污扶贫项目资金373万元,还有102万多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之后,检察机关发现,这个案子抓一个带一串、端一窝带一片。
短短一个月时间,检方立案查处了巴彦淖尔市及五原县等8个两级(市、县)扶贫办的10名扶贫官员,涉案总金额830万元。检察院办案人员说:“有的扶贫办是整体沦陷。”
“谁都知道扶贫办是个肥单位,扶贫办主任是个肥差。”自治区扶贫协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副会长对媒体说:“扶贫款就像开渠放水,中间经过流淌渗透,到了地头水也快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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