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KTV醉酒因未给小费被捅身亡 7名被告多为90后

2017-07-28 06:36:03作者:lhb来源:未知

(原标题:深圳男子KTV醉酒未给小费被捅身亡,7被告被判刑,多为90后)

来深近十年的黄源源(化名)被人捅倒在自己工作的酒店客房中,送至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黄源源系被他人用锐器分别作用左背部致左肺破裂、右腰部致肝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来深十年,死于自己工作的酒店客房,左肺破裂、右腰部致肝破裂,几个关键词不禁让人奇怪,在死亡之前他到底经历了一些什么!

一场凌晨的酒局

黄源源1990年出生于广东惠来县葵潭镇的一个小村里,家属介绍,小村里多为沾亲带故的黄姓亲戚,从小黄源源便被村里人认为具有做生意头脑。十八九岁便来深圳的黄源源也确实小有成绩,经过近十年的打拼,他在大鹏和龙岗分别盘下了一个小商店及海鲜档。家属介绍,他还是大鹏新区一家丽景酒店的股东兼合伙人。

血案发生于2016年7月15日凌晨

南澳丽景酒店位于大鹏新区海港路上,靠近双拥码头。2016年7月14日晚11点左右,谢某等人叫张某岚到南澳丽景酒店KTV999包房陪酒唱歌,张某岚又叫了陆某彤及另外两名陈姓及张姓女性一同前往。期间,作为酒店负责人的黄源源也进入该包房与谢某等人一起喝酒,近3个小时的痛饮后,包房内其他男性客人先后离开。

之后就发生了我们开始说到的那一幕

黄源源被人用未开封的啤酒罐砸头,被折叠刀捅刺腰、背……15日凌晨5点,黄源源被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今年6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上述犯罪嫌疑人提请公诉,此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中途入局醉酒被索要小费

黄源源的家属方认为,黄源源只是中途加入酒局,并非酒局买单者。对此,法院亦查明,根据在案证据显示,张某岚等人系被谢某叫来丽晶酒店有偿陪酒的,张某岚证明黄源源只是中途参与进来的。

谢某称,7月14日,丽景酒店赖总的朋友过生日,其去一起吃饭喝酒,饭后到丽景喝酒唱歌,“期间丽景的一个负责人(即黄源源)进来跟我们喝酒。”谢某称,黄源源当时喝了很多酒,有点醉了。

那为何最后只剩下了黄源源一人留在现场呢?

法院审理查明,15日凌晨2点半左右,包房内的其他男性客人先后离开,仅留下谢某及黄源源在场,其中陈姓及张姓陪酒女性也有事先行离开。张某岚及陆某彤向谢某索要陪酒小费未果,之后谢某也离开。张某岚及陆某彤便跟随黄源源至丽景酒店420房间继续索要小费。

陪酒女性索要小费未果

法院审理查明,张某岚、陆某彤及陈姓、张姓女性均为大鹏金翅会所KTV的营利性陪侍服务员。南都记者注意到,大鹏金翅会所KTV与南澳丽景酒店相聚7公里,车程约为15分钟。

张某岚供述,7月14日晚上,其以前陪酒上班认识的谢某让其叫几个人到南澳丽景酒店陪酒,“我就喊了三个人一起去了,喝酒到15日凌晨2点多,有人走了,后来进来一个身穿军绿色衣服的男子一起喝酒,大家散了。”

随后,张姓及陈姓女性及其他客人均走了,房内只剩下军绿色衣服的黄源源。张某岚和陆某彤便找黄源源索要小费。”陆某彤供述,其和张某岚跟着到了420房间,“他说手机充好电就给我们转小费,然后就躺在沙发上睡觉不理我们。”

因为索要小费未果两人分别喊来了男朋友及朋友帮忙索要小费

后来就发生了下面的事情男朋友围殴受害人

15日凌晨4时许,张某岚的男朋友章某先赶到南澳丽景酒店420房,拍打熟睡在房内沙发上的黄源源,因其酒醉没有叫醒。不久,陆某彤的男友魏某波(绰号小狗)及其朋友朱某祥(绰号光头)、覃某强(绰号阿强)、袁某燕(绰号阿峰)也赶到丽景酒店。

判决书显示,“小狗”到酒店后,上前用力拍打黄源源将其叫醒,开口索要小费,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在此过程中,“光头”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对黄源源进行威胁。

随后,“小狗”等5名男性围殴黄源源,其中“阿强”抱着黄源源的头,“阿峰”用房间桌子上的瓷盘将黄源源的头部砸破流血,而章某在一旁用未开封的啤酒罐砸打黄源源。

此时,7名人员看到黄源源头部受伤流血后准备离开,黄源源抱住“阿强”的腿部不放,“光头”见状用折叠刀朝黄源源的腰、背部捅刺,黄源源松手后“小狗”等7人逃离现场。

一把关键的“致命刀”

“光头”供述,当天捅伤黄源源后,回到住处其用纸巾把刀上的血迹擦掉,放在客厅的茶几上。

那么这把捅伤人的刀到底是哪里来的

其表示,捅刺黄源源的刀为黑色单刃的折叠刀,系14日下午在葵涌商业街跟一个朋友拿的,“当时看到他拿在手上玩,我觉得漂亮就拿过来用了。”

光头的女朋友唐某表示,15日凌晨5点左右,其正在家中看电视,见到男朋友满头大汗的回家,“他说今天做了一个很大的错事,我问他他没说,呆呆的做了很久。”

唐某称,其当时睡了一会儿,醒来后发现光头还坐在沙发上。直到16日凌晨3点,光头才说他昨天打架了,被打的人抢救无效死亡了,“他说要自首,就用我的手机报警自首了。”

另外几名参与者小狗、阿峰及阿强表示,光头拿刀起初是为了吓唬黄源源,在捅刺后,光头曾用手机拨打120。

7名被告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

法院审理查明,在逃离现场的车上,光头拨打了120电话,告知丽景酒店有人受伤。凌晨5点左右,被害人黄源源被酒店人员发现后送至南澳人民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16日凌晨5点左右,光头到葵涌派出所投案自首,其余6名被告人先后被抓获。经鉴定,被害人黄源源系被他人用锐器分别作用左背部致左肺破裂、右腰部致肝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某祥(光头)、魏某波(小狗)、袁某燕(阿峰)、覃某强(阿强)、章某、陆某彤及张某岚无视国家法律,或亲自持刀伤人,或参与拳打脚踢围殴,或采取电话召唤他人的方式参与作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共同犯罪中,朱某祥(光头)持刀捅刺被害人黄源源,系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系主犯。魏某波(小狗)纠集朱某祥、袁某燕、覃某强参与作案,也系主犯。

袁某燕(阿峰)、覃某强(阿强)及章某参与殴打被害人,但并非本案直接致死被害人行为的实施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而陆某彤、张某岚系纠纷的引发者,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

法院认为,黄源源系中途加入酒局,张某岚等人当时是在找谢某要求给付小费,之后由于谢某离开无法找到,才跟着留在酒店的黄源源,故被害人黄源源没有给付小费的义务,对本案的发生没有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朱某祥(光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魏某波(小狗)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覃某强(阿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袁某燕(阿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陆某彤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张某岚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7名人员多为“90后”,年龄最大的张某岚1987年出生,而年龄最小的陆某彤1997年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