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失踪大约100个小时后,勉县一岁女童彤彤(化名)在昨日凌晨零时30分左右被神秘男子送回家。经医院检查,彤彤身体无恙。目前警方正全力追查嫌疑人。
神秘男半夜连喊三次:“我把小孩给你送回来了”
4月15日晚8时许,彤彤从家中失踪,其36岁的母亲刘舍银在寻找孩子时得知,邻居曾看到一男子抱着一个孩子向后山走去,孩子发出的哼哼声非常像彤彤,刘舍银随后报警。17日上午,彤彤远在浙江台州打工的父亲章明军赶回老家。
昨日上午,章明军对华商报记者说,他回来后连续找了几天,“也是盲目地找,找到后来心越来越凉,越来越绝望,觉得孩子恐怕是找不回来了。”
昨日凌晨零时30分左右,疲惫的章明军已睡熟了,刘舍银突然听到屋子外面有动静。“一个男的喊‘我把小孩给你送回来了’,连续喊了三次。”刘舍银说,她赶紧叫醒丈夫,当时章明军手抖得厉害,好几下才打开房门,就看见彤彤一个人站在门口,说话的男子早已不见了。
网络配图
经医院检查身体无恙
昨日上午,家里人已经把彤彤抱到医院做了检查,除了头发理了、衣服被换了以外,彤彤身体无恙。
勉县公安局民警说,孩子被送回来了,但警方的工作还在继续,目前正在全力追查嫌疑人。
律师说法:得看抱孩子的是谁
对于把孩子还回来这种行为,陕西圣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雒毅律师认为,首先得看还回孩子的是谁。若还回孩子的是抱走孩子的人或者其家属,抱走孩子的人已经涉嫌拐骗儿童罪或者拐卖妇女儿童罪,而且犯罪行为已经完成,属于既遂,把孩子还回来,是后期量刑上会考虑的情节,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若还孩子的是买孩子的人,同样,买孩子的行为已经完成,已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还回是量刑上会考虑的情节,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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