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无忧无虑玩耍的小男孩,突遭重型货车碾压身亡。近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交通肇事案件。
小明今年刚满三周岁,本来过完这个暑假就可以上幼儿园了。6月的一天,小明在母亲的带领下来到厦门市某工业园区,一个人在园区内玩耍。
当天上午10时左右,吴某驾驶一辆重型厢式货车由南往北进入园区时,未注意观察园区内的情况,撞上了小明,导致小明死亡。接警后,辖区交管部门认为,司机吴某具有主要过错,小明的母亲未尽到监护责任负有次要责任。司机吴某和小明的母亲对该责任划分均无异议,但双方对民事赔偿金额有分歧。
小明父母于日前向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吴某及货车车主赔偿90余万元。经法官居中协调,货车车主愿意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鉴于肇事车辆投保保险公司已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原告61万元,扣除货车车主已经垫付的3万元丧葬费,被告货车车主还需再赔偿原告14万元。
之后,货车司机吴某将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提起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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