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市巫山县的双龙镇金华村里,有三姐妹未成年被嫁做童养媳,14岁生子,童养媳8年4次逃婚,好们三姐妹仍是未成年,便被家里的大伯逼迫嫁作人妇,这么多年以来,他们除了要做很多家务农活外,还要负责帮他们的“丈夫”生儿育女,所以她们三姐妹日夜遭到“丈夫”的欺辱蹂躏,痛苦不堪。
三姐妹未成年被嫁作童养媳
三姐妹未成年被嫁作童养媳她们的父母呢?据了解,这三姐妹的父亲早在她们年幼时,便因为整日施暴,被患有精神分裂的母亲打死了。而母亲之后便离家出走。从此以后,马泮艳三姐妹便被托付给大伯父。
三姐妹未成年被嫁作童养媳
12岁左右,三姐妹被大伯父以童养媳的方式嫁人。2000年,12岁的马泮艳嫁给了比她大17岁的陈学生,被迫发生性关系后生下女儿。在为陈家又生下一个儿子后,马泮艳逃到广东。今年5月4日,马泮艳向巫山县人民法院起诉,要与丈夫陈学生离婚。
父亲死亡母亲出走三姐妹寄养亲戚家
马泮艳的老家在重庆市巫山县双龙镇金华村,父亲马正平曾任村大队书记。马正平和方登莲结婚后,育有3个女儿,马泮艳在家中排行老二。马正平因超生被撤了职。村民们说,村子太偏僻,从巫山县城要先坐船后搭车,再走半个小时才能到。本地女人都希望外嫁,很少有外地的女人愿意嫁进来。
马泮艳告诉记者,父母夫妻感情逐渐恶化,父亲经常家暴,甚至将母亲脱光衣服吊起来打。1997年,方登莲患上了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当年4月,方登莲用锄头将马正平砸死,因患精神疾病被免于刑事处罚。
马正平死后,方登莲带着3个女儿寄住在大伯哥马正松家。当时,马泮珍12岁,马泮艳9岁,马泮辉7岁,3人都辍学了。不久,方登莲离家出走。马正松说她回湖北老家了,马泮艳则认为母亲是在马正松的殴打下逃走的,父亲的死让他一直记恨母亲和3个侄女。
方登莲离家后再未与马正松和3个孩子联系过,3个女儿成了孤儿,马正松作为监护人名正言顺领取了国家发放给她们的补助金。马泮艳认为,她们并没得到很好的照顾,不仅没上学,而且还要做很重的农活,她和妹妹要负责饲养11头猪。马正松却抱怨,马泮艳和马泮辉在家里干活经常偷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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