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情书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容易抒写的体裁了。为什么这么说呢?读了以下的内容,你就明白了。
“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不算诗,不算文,拿文学的标准看,就是欠拍的苍蝇,毫无营养。但是你说它是情书,就完全不一样了。鲁迅也不敢多说半句。
情书就是这么件任性的事,你无法说它写得好不好。因为情书的读者只有一个——当然有的大神也有很多。但一般来说,只要这个读者觉得开心,那这情书就是天下最美妙的文章。要这个读者如果不开心,就情书就算是曹植代笔,也是白搭。
情书是不能以文学标准来衡量的。情书是表达为王,情感为王。其他的靠边站。就是文盲,也可以口述,写出天下最好的情书。
大家所说的不会写情书,无非在于,不知能怎么用文字组织语言。
我觉得这个问题要回到“诗经”上。诗经当然更难懂,但是诗经的三大绝招是通用的,赋、比、兴。用到情书,最适合不过。
赋、比、兴,三种最原始,最基本的文字表现形式。每天都会被用到。
说简单点,赋,就是开门见山,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比如:我喜欢你。这就是赋。
比,就是各种比喻,对比,衬托。比如:你比花儿还要漂亮。这就是比。
兴,这个相对难一点。也是区别情书有没有文采的关键所在。
古龙是起兴的一流高手,他最擅长就是以兴的手法快速营造情景和氛围。比如: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穹苍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所谓兴就是切入正题之前,先描写一些其他的东西,比如环境,比如天气,比如你在街边看到的一只小花猫。总之就是在酝酿一种氛围,先把读者带入到一种情景里,再表达你想说的话。
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兴,就像是电影里的配乐。每次要煽情之前,都是配乐先起,有了先声夺人,煽情的告白才有了适合的情绪载体来流露,才更感人。
高晓松写过一首歌,就叫《模范情书》,为什么他敢叫模范情书。因为情书的套路都差不多,他这首,从写法上就是典型的教科书式,称之为模范,也说得过去。
我是你闲坐窗前的那棵橡树
我是你初次流泪时手边的书
我是你春夜注视的那段蜡烛
我是你秋天穿上的楚楚衣服
我要你打开你挂在夏日的窗
我要你牵我的手在午后徜徉
我要你注视我注视你的目光
然后默默告诉我初恋多忧伤
这城市已摊开他孤独的地图
我怎么能找到你等我的地方
我像每个恋爱的孩子一样
在大街上琴弦上寂寞成长
“我是你闲坐窗前的那棵橡树,我是你初次流泪时手边的书”起句就同时包含了赋、比、兴三大绝招。
我是你什么什么,直抒胸臆,赋。而把自己比喻成橡树,算是比。又是闲坐窗前,又是初次流泪,强化了一些渲染性的细节,又是兴。
然后不停重复的这样的句子,在手法上,又叫“丛喻”,就是反复从多个角度比喻或类比同一事物。
然后晓松为了不把情书写的俗套,用的是逆向思维,不是顺向夸姑娘,而是不停去描叙自己在姑娘眼里的样子。从而形成隐藏在文中的“我”和姑娘的紧密关系。这样就营造了一种和姑娘之间的互动感,不会显得空洞乏味,一味是在捧花。
其实大部分歌词都是情书。唱来唱去,就是赋、比、兴,并不复杂,学会这三招,情书不在话下。如果再要把情书写得美妙一点,多听一些歌词质量比较好的民谣,基本可以无师自通。
爱情与情书一直以来都是相互依存。如果你实在不会写情书那么就将女生的脸当纸,而把你的吻当成笔,相信你定能无私自通写出一流的好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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