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近日就有一则新闻广东清远小学命案引起市民的关注,这次的命案发生在广东地区的清远小学,五年级学生与六年级学生因为之前抢篮球场一事发生过矛盾,以为这件事会就此平复,没想到在事发的时候,两个人在教室走廊发生了争执,还骂起来,于是一瞬间五年级学生就拿出小刀刺在了六年级学生的胸口上,送往医院的途中因为伤势过重死亡。
广东清远小学命案
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层出不穷,犯罪的年龄还越来越小,但是犯罪违法了自然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不会因为年龄小就会免罪,在这次清远小学发生的命案中,五年级学生冯某可能就只有13岁,是一个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广东清远小学命案
在我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五年级学生冯某即使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交由少管所收容教养。现在的未成年人犯罪越来越猖狂,对于怎么样去自小教导好孩子去学会知法懂法显得尤为重要。
广东清远小学命案
据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清新”(ID:qxpolice)9日报道,9日中午13时许,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红星希望小学五年级学生冯某与六年级学生梁某在教室走廊发生口角,冯某突然拔出折叠小刀刺伤梁某胸部。值班老师发现情况后立即组织人员将梁某送往浸潭卫生院救治,经卫生院抢救后又迅速转往清新区人民医院,途中梁某因伤势过重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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