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靓颖当3年小三 张母晒承诺书斥冯轲撒谎

2016-11-11 22:34:14作者:采集来源:聚男网www.jvnan.com

张靓颖当3年小三,张靓颖和冯轲于11月8日在意大利举行婚礼,张母缺席引起不少争议。11月10日,张靓颖妈妈通过微博晒冯轲前妻的离婚承诺书,并附文:“当年就是这张承诺书骗我的女儿”。

魏蕾承诺在2006年1月内在律师的监督下与冯轲办理离婚手续,条件是冯柯承担其女儿冯亚孟至中学比亚的所有学习费用,承诺书签订时间为2005年12月30日。

之前张妈妈爆料冯柯和张靓颖2003年认识并相恋,当时冯轲谎称自己已离婚3年,根据协议书显示,冯轲最早2006年离婚,张靓颖误当小三长达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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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指某杂志刊文《我们为什么要嫌弃张靓颖》,并在该文中称自己是“小三”、“土”,知名歌手张靓颖将该杂志诉至法院,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百万元。昨日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杂志社方面辩称其刊文没有侵权。

张靓颖诉称,2015年2月5日,北京某杂志在其官方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均发表了《我们为什么要嫌弃张靓颖》一文,作者署名为张某。该文中有“天娱搞黑幕找她谈,签约便许她一个名次,而她反间谍对谈话现场录了音,说你们要不让我进前三我就向媒体曝光”“时装编辑掩面长叹,十年过去了,怎么还那么土啊”“甚至有线人汇报,她是小三,现男友是大款”等言论。

张靓颖认为,该篇文章纯属虚构且捏造事实,其在网络上广泛传播,且被网络媒体广泛转载,这给自己的名誉带来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贬损了自己的公众形象和人格,应承担侵权责任。

该次庭审之前,张靓颖曾将该文作者及该杂志所属的主管报社诉至法院。法院受理该案后,传唤了主管该杂志的报社。报社认为,其不应是适格被告,因为杂志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另外,因审理认为作者张某发文属职务行为,故法院审理并驳回了张靓颖对报社及张某两个被告的起诉,并将发文杂志追加进来做被告。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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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靓颖在长沙向冯柯“求婚”后,据网友分析,冯柯是与张靓颖交往两年后才离的婚,即2005年。

而张靓颖在微博中表示自己与冯柯的恋情长达12年,即2003年。一时间,靓颖插足的话题成为焦点。对于这一切,张靓颖公司回应自然是“谣言”。

昨日,记者因一个偶然机会得到了冯柯前妻的电话号码。寻思很久后,拨通了电话。在记者表明身份后,她有些意外,但很快恢复了平静。对于记者提出的疑问,她礼貌拒绝,希望记者不要来打扰她平静的生活。

说实话,记者也没有想过她能说什么,但心有不甘,紧接着发了一条短信给她。没想到,她很快回复了:“X女士你好!请你谈谈跟冯柯的关系情况可以吗?”“我跟冯柯从02年开始就彻底分开了,我们各有各的生活,没有什么的交集。”

随后,记者向冯柯核实此事,他沉默了许久才缓缓说道:“谢谢她,但我希望不要打扰她原本平静的生活,请你们媒体不要再去骚扰她!”

但记者仍然有不解,那既然是误会,为何你跟靓颖从来不去解释呢?“相信的自然相信,不信的无法勉强。靓颖身在娱乐圈,我们即使解释了,最好不过是换回部份人一句不痛不痒的‘贵圈的事,谁知道呢’。所以,我们之间的相处,我们自己清楚就好了。但我仍然很感谢她,毕竟我最不希望的就是看到靓颖被流言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