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扬中八桥派出所在对当地一家旅馆进行检查时,将正在卖淫嫖娼的王女士和于某抓个现行。在民警询问王女士从事卖淫的原因时,她的回答让民警感到不可思议。
10月19日,扬中警方向现代快报记者介绍,今年29岁的王女士是一名湖北姑娘,现在在苏州一家企业里面从事会计工作,每月的收入在四五千元左右。王女士和丈夫结婚后,在苏州买了房,可是,生活费、房子的装修费加上每月的房屋贷款让她的生活捉襟见肘。
“我和我老公两人的工资加起来每月一万元不到,又要生活,又要还贷,实在不够。”王女士表示,为了尽快还上房贷,她在公司请了几天假,跟着朋友一起到了扬中卖淫,希望能赚点“外快”,没想到落得如此结局。
目前,王女士和于某均已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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